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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
核心提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日期:2006-12-28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继续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44个税目的进口关税。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7年的关税总水平将由9.9%降低至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5%。

  为充分发挥关税的宏观调控作用,将对煤炭、石料等3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此外,对不锈钢锭及其初级产品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也将新开征出口关税。

  为与国内部分商品消费税调整相衔接,2007年对旅客携带或邮寄入境物品的进口税也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中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的税率由10%调整为30%,化妆品税率由20%调整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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