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为统一税政、简化税制,有必要对现行《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合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