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个税申报应辅以“个人财产申报” 实施存款实名制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日期:2007-1-12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说,截至1月9日,全国14个省市已经有近3000人向税务机关进行了个税自行申报。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全国将有超过100万人需要自行申报纳税收入。(央视《经济信息联播》1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对于体育、娱乐明星来说,他们的个人收入向来比较透明,签了几份合同,拿了多少片酬、奖金,广告收入又是多少,都有迹可循。更重要的是,他们处于社会公众的聚焦点,稍有什么不轨,就可能前途尽毁。与其被动纳税,不如以主动来换个好形象,体育演艺明星自行申报积极,这并不出人意料。

  然而,有谁会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的“灰色收入”?在中国,最令纪检机关、税务部门头痛的是“灰色收入”;个人收入差距的核心,也在于灰色收入。以医疗行业为例,拿红包、吃回扣、走穴,这些都已经司空见惯,可是,他们会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的“灰色收入”吗?此外,为数众多的垄断部门,每年年底发那么多的奖金和福利,又有哪家单位会直接将“油水”打到职工的工资卡上,以供税务部门扣缴?

  国税总局有官员曾透露,对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富人们来说,他们即将面临空前严格的个税监控。准确的个税监控是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基础。可是,个税监控手段管天管地,管得到个人的“灰色收入”吗?如果个税监控都那么灵,恐怕不仅能在扩大国家税基上有所作为,还能在反腐败上大展身手。你想啊,要是某人财产收入与其身份不符,这能被有关部门轻易地监控到,那岂不是一封很好的“举报信”?然而,那些日进斗金的贪官污吏,他们何时曾“自行申报”,如果不是东窗事发,谁又可能知道他家的财产到底有多少?就是到了审判阶段,大部分财产仍然“来源不明”。

  在我看来,个税自行申报的有效执行,必须辅之以完善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只要有了严格的存款实名制,并在其基础上,对个人金融资产、房地产及汽车等重要消费品实行实名登记,才可以将纳税人的财产收入完全显性化,并促进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