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农村金融列入银行战略规划 6省金融机构将减免税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日期:2007-1-23
昨日,中国银监会召集吉林、湖北、内蒙古、青海、四川和甘肃6省(区)人民政府副省长与7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举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银政座谈会”。各省领导在会上披露了对新设机构的扶持措施,并表示将加大试点地区逃废债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银行业金融机构则各自披露了2007年度的农村金融业务扩展计划。

  新设金融机构将减免税收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刘明康新闻)强调,要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把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落到实处,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对此,吉林省副省长田学仁表示,吉林省将对新设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免收三年营业税。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邹贤启则透露,在湖北境内新设的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期间在机构组建、业务经营和资产处置方面的税费一律免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余德辉表示,为吸引银行深入农村地区开设农村金融机构,允许新设金融机构高管税收地方部分减免,今后也将出台营业税优惠政策。

  此外,青海省副省长徐福顺指出,农村金融改革中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很多地方根本没有金融机构。对此,青海省已初步制定了试点原则:即先摸底后规划;先经济总量大的,后经济总量小的;先填补空白地区,再发展不充实地区。四川省副省长黄小祥则表示,四川省政府已调动财政、工商、税务、国土等各部门资源,设立快速审批通道,大力扶持各家银行在四川省开设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列入银行战略规划

  参会的73家金融机构,包括3家政策性银行、5家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7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3家农村商业银行,其中多数表示农村金融已列入2007年战略规划。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透露,2007年农村金融将是国开行的一个战略重点,今年计划发放农村贷款800亿元。

  “发展农村金融与北京银行的战略规划重点是一致的。”北京银行副董事长史元表示,北京银行今年将大力培育在农村地区的机构设置,目前已制定出详细规划,该规划论证阶段结束后将付诸实施。

  农业银行副行长张云表示,农行总部将采取资金调动、财务转移支付等制度维持支农业务的正常运转。此外,还将研究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的相关机构。

  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指出,要加大相关政策的扶持力度,为投资者提供各方面便利;但同时要充分吸取过去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储金会的教训,防止一哄而起,提前研究风险防范对策,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此外,试点地区银行业监管机构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许可效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