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式施行,将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广泛影响。
房地产税收调控趋紧:土地增值税开始清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将从2月1日起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对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符合上述3种情形之一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同时,对于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以及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藏汇于民: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2万美元提高到5万美元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管理办法》制定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均自2月1日起施行。新的个人外汇政策鼓励藏汇于民,支持个人合理依法持有与使用外汇。
年度总额管理是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的重要内容。《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境内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以前的2万美元提高到5万美元,这将有利于满足境内个人的用汇需求。
《实施细则》还规定,个人对外贸易者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视同机构账户进行管理,用于办理直接或委托进出口项下的外汇收付及结汇。[个人年度购汇总额上升至5万美元]
最高法院首度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中“虚假宣传”内涵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月1日起施行,首次明确了“虚假宣传”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内涵。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将终身不予注册
水利部公布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
《规定》明确,监理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从)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其中,监理工程师违规情节严重的,注销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传统医学师带徒人员可参加医师考试
根据卫生部发布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自2月1日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5年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办法》将考试资格的考核简化为师承出师考核和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两种考核,将过去以确有专长身份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是乡村医生,改为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经考核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同时将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的传统医学临床实习纳入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范围。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准入标准降低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满足注册资本或净资本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提交申请时上一年度的现券交易量排名前80位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申请成为做市商。这一规定降低了做市商准入标准,使更多数量的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有机会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
气象部门强化监管 违规者将被撤销许可
中国气象局公布的《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两个文件,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撤销该行政许可,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取得的气象行政许可属于人工影响天气、施放气球、雷电防护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气象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利部:监理单位被吊销资质等级证书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水利部公布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水利部建立监理单位资质监督检查制度,对监理单位资质实行动态管理。监理单位被吊销资质等级证书的,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被降低资质等级的,两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受其他行政处罚的,1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环保领域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扩大
环保总局出台的《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扩大了环保领域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这个自2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提出,对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许可决定以及不作为等6类行为,有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提出行政复议;同时,还明确提出了建立行政复议建议制度、现场调查机制以及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制度等。
发展改革委:禁止使用国家淘汰的纺织设备制造玻纤制品
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从2月1日起实施,从企业布局、工艺与设备、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设定了市场准入门槛。
准入条件明确规定,将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和城市非工业规划区新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新建玻璃纤维池窑法拉丝生产线规模必须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新建玻纤制品加工企业规模为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年以上,禁止使用国家淘汰的纺织设备制造玻纤制品,禁止使用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产品生产玻纤制品;立即淘汰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禁止生产和销售高碱玻璃纤维制品。
国防科学技术奖新增两奖项
《国防科工委关于修改〈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自2月1日起施行。《决定》新增“国防技术发明奖”和“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为国防科工委设立的国防科学技术奖。
《决定》明确规定,国防技术发明奖授予在国防与军队建设和军民结合技术开发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发明成果的单位和个人。“技术发明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创造显著的军事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