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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2006年年报编制办法照旧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日期:2007-2-2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2006年年报仍按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从7月1日起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至此,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衔接的原则已经分别明确。

  在按照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2006年年报的同时,通知要求,基金公司、期货经纪公司还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新旧会计准则的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反映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基金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应在6月30日之前,将会计核算系统等调整到位,7月1日以后应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通知还明确,基金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2007年年报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

  据悉,监管部门近期还将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年度财务报备表(2006年度)》,并通过2006年度报备表向公司提供符合新会计准则要求的《基金管理公司会计科目设置指南》,以便于基金公司顺利完成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的设置工作,保证行业整体基础财务信息质量,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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