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出台,将修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制定社会保险法、循环经济法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近日出台。根据这一计划,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2件。其中,
物权法草案已经过七审,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已经过初审,这两件法律草案拟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近日出台。根据这一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修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一批现行法律,制定社会保险法、循环经济法等一批新法律。
根据立法计划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集中力量,确保提请审议或通过20件法律案。具体安排是:
———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2件。其中,物权法草案已经过七审,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已经过初审,这两件法律草案拟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安排继续审议的法律案5件。其中,劳动合同法草案已经过二审,争取2007年6月安排三审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强制法、禁毒法、反垄断法等法律草案已经初审,今年将分别安排二审、三审,对其中条件成熟的,争取年内通过。
———计划初次提请审议的法律案13件。其中,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安排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4月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安排审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城乡规划法草案;6月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安排审议修改节约能源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8月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安排审议循环经济法、刑法修正案(七),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10月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安排审议违法行为矫治法,修改刑事诉讼法;12月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安排审议社会保险法,修改食品卫生法。
立法计划提出,以上20件立法项目,争取在2007年审议通过10件至15件,特别是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循环经济法和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到2008年初,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将达230件左右。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十届全国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在上述法律案提请审议或通过后,总体上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将如期实现。
据介绍,上述20件法律案中,多数进展比较顺利,但社会保险法、违法行为矫治法、食品卫生法等几部法律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难度还比较大,各方认识还不尽一致。立法计划要求有关方面抓紧工作,使各项法律草案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还安排了9件预备立法项目,即:制定侵权责任法、初级卫生保健法、国防动员法、电信法,修改
邮政法、保险法、兵役法、消防法、国家赔偿法。这些法律的立法要求比较迫切,实践中也有需要,起草单位正在抓紧起草和修改,待法律草案稿和立法时机比较成熟时再安排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出台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这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在监督法施行后出台的首个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近几年来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中提出的亟须进行整改的重大问题,安排听取和审议9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管井工作的报告,关于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情况的报告,关于侨务工作的报告,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审判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点是解决长期拖欠职工工资以及建立预防拖欠的有效制度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
审计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规定,安排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2007年主要在3个方面组织执法检查:检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执法检查报告中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在2006年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分析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规章的进展情况,跟踪检查执法检查报告中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为常委会2008年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报告做好准备。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2007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点,是督促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各自制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现行有效的法规进行梳理,对不符合监督法或与其他现行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法律的规定,加强和改进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和制度,为推动建设法制统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基础性工作。
据了解,十届全国人大成立4年来,常委会已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44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检查了21部法律的实施情况,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一府两院”认真研究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切实改进相关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全国人大常委会瞄准重大问题加大监督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监督工作。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跟踪监督,着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形式。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2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降低GDP能耗,是“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硬指标。为提高全社会节能自觉性,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对节约能源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提出五大刚性措施加强节能降耗力度:建立以节能为导向的财税价格政策体系;建立以节能为导向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节能目标责任制,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建立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降低政府机构和建筑领域的能耗。
———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是“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另一个硬指标。“八百里秦川,一千里污染”“有水皆污”“逢雨必酸”……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向世人描绘了一幅我国生态环境“警世图”。报告在分析了环境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后,就落实“十一五”环保目标提出六点具体建议:狠抓思想认识的落实;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的落实;狠抓结构调整的落实;狠抓资金投入和有关政策的落实;狠抓法律法规实施的落实;狠抓环保责任制的落实。
听取审议专题工作报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的11个专项工作报告:
———围绕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报告、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围绕公正司法和司法队伍建设问题,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题工作报告……
政协建议被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采纳
记者27日从全国政协获悉,政协调研报告中有关“加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的内容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第二部分第三条“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采纳。
通过政协重点工作的改进创新,来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是去年以来全国政协工作的显著特色。
去年4月至5月,根据政协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主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刘成果带领“乡村清洁工程”专题调研组对河北、湖南、四川等省的12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进行实地考察,认为该工程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综合性措施,是推动农村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重要举措,应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国有条件的农村务实推进。
全国政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通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创新,为各方面的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搭建平台,就一些重大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有深度的切实可行的建议。
全国政协各专委会共报送44份调研报告或专项建议
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政协八个专门委员会共向中央报送了44份调研报告或专项建议,形成了一批重要成果。
专题调研是人民政协一项重要性、基础性工作,是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有效形式。记者27日从全国政协获悉,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各专门委员会围绕中心任务,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内容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形成了一批重要成果。
这些成果包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政府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维护外资企业职工权益、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等,共向中央报送了44份调研报告或专项建议,为决策层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