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征收仍然没有明确时间表。预算报告中透露,今年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 时机仍未成熟
“两会 对物业税征收仍然语焉不详,或许说明短期内这项税收还需要更多的论证和研究。
“昨日,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物业税之所以迟迟没有开征,原因并不是业界所猜测的操作层面的问题,而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他分析,这一税收从2005年提上日程,但却迟迟没有开征,是由于物业税属于地方税种。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由于目前我国中央财税和地方财税的司权关系仍然还未理顺,所以,这一税种的征收一直被搁置。
“只要这一问题解决,执行上其实并不存在问题。对多大面积征收,对什么类型房产征收等细节问题不需要几年时间去制定。”他表示。
其次,自去年宏观调控以来,已经有不少税收政策出台,这也是物业税没有开征的一个原因。王宏新表示:“政府现在考虑的是,普通购房者的税收负担应不应该再增加。之前已经开征的税种,需要理顺,有些税应该增,有些税应该减,还有的需要并。这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物权法是基础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财经评论员余南平则表示,两会之所以仍然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表,是由于物权法还在审议中,如果物权法在两会期间通过,物业税的征收就顺理成章。
他预计,两会期间应该可以顺利通过物业税征收的方案。随后,只要具体操作细节研究成熟,物业税政策就很快会出台。
“不过,物业税的出台并不是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问题的最好方法。而只是一个配合的手段。”余南平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需要政府更多的介入。“政府直接投入建造一些公房(廉租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这才是根本。廉租房的建设,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开发商身上。”他指出。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两税合一”最快明年元旦起实施
预算报告提到,今年将积极配合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等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业内人士指出,以“两税合并”为主旨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极有可能在本次“两会”中通过,最快将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由于该法实施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望一律为25%,此举将对A股市场带来重大利好。
外资政策的重大调整
“两税合并”的背后其实是中国数十年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变迁的大背景。改革开放后,为了吸引外资,我国给予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的税收优惠,相比之下,境内企业在税收方面处于劣势。
多年来,外资企业的名义税负为15%,实际税负水平为11%,远低于法定的33%.在“异税制”实施了十余年后,我国对外资投资进行了重新的审视和评估,从单纯的吸引外资、拉升GDP 转向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打个比方说,我国正从对外资的来者不拒转向挑肥拣瘦。”市场人士王吉舟昨天告诉早报记者,这种变化反映在各地对外资投资给环境、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评估更加科学化,相关管理部门对国民经济安全更为重视,外资的控股比例和所涉足的行业都要受到更加严格的审核。
外资将冷落欠发达地区
“外资企业是国内中小民企的主要竞争对手,尤其是一些制衣和制鞋行业等。为了降低成本,外企将生产基地搬到中国境内,同时又享受了税收优惠,这对国内民企无疑是很大的打击。而两税合并后,国内民企的竞争优势有望增强,是对民企行政上的保护。”王吉舟称。
他同时指出,今后国内还可能对外企开办新厂加大审批难度。不过,这些政策都只是战术上的优势,并不是战略上的优势。
而对国内一些不发达地区,“两税并轨”政策则有着消极影响。“外资企业往往倾向于在沿海地区寻找着陆点,本来就不愿意去一些不发达地区进行投资,两税合并后,外资企业对发达城市的投资热情不会受到什么影响,但同时就更不愿意投资于落后地区了。”王吉舟说。
考虑到一些发达城市在十几年前的投资环境也不规范,而目前的不发达地区也需要外资注入,带来产业结构升级和经营管理的优化,为此他提议可先在发达地区推行“两税合并”的政策,落后地区暂且先不要执行。
对A股属重大利好
由于新税法有望提高境内企业的竞争力,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其是重大利好。
东方证券分析师刘晓彤表示,所得税并轨对A股市场属重大利好。如果按并轨后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估算,考虑到行业性优惠、部分地方性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将仍然存在,两税合一将可使A股市场全部上市公司净利润提升5%-6%.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两税合并”将大大提振银行业利润,是对金融股实实在在的利好因素。西南证券李明指出,“两税合并”后受益最大的依次是银行、煤炭、通讯、酒类、钢铁、石化、零售等行业。而银行业的业绩可能同时受到营业税下调的推动,因此对银行股的热烈追捧,其中就包含着对于银行方面税制改革的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两税合并对一些打算被外资收购或与外资合并的上市公司来说,则是一个重大利空。”王吉舟说。
“此外,部分原本享受更大税收优惠的国内企业在两税合并后就可能失去原来的优惠。对他们而言,此举也不会带来实质性利好。”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小兵昨天对早报记者说。
老外企享有过渡期
此前,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已经交了税,则可向国外派发股息。但如果他们把应该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投到本企业或新的外资投资企业,则可以到税务局申请40%-100%的退税,如果再投资企业是先进技术或出口企业,则可以享受100%的退税。
而“两税合并”一旦获得通过,很多外企担心再进行投资就不能退税了。此外,坊间还流行另一种说法,外企在新税法通过前设立生产型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15%的税收优惠,在新税法通过后再设立企业就无法享受这项优惠。
“老外企暂时还不必过于担心,因为新税法会设置过渡期。”刘小兵告诉早报记者,新税法对在新法公布前已设立、按原税法享受15%、24%等优惠税率的老外资企业,允许它们可以在新法实施后5年内享受过渡性照顾,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税率。对按照原税法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在新法实施后也还可以按原来规定的标准、期限继续享受尚未享受完的优惠政策。
“不过,在新税法颁布后成立的新外企将肯定无法得到优惠了。”刘小兵最后说。
耕地占用税
新耕地占用税今年力争实施
在预算报告中,力争完成并实施新的耕地占用税也在其列,表明了对于耕地以及农民利益的保障。
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而实际上,该税收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减免政策。不过,近期保护耕地呼声日渐高涨,2005年中央1号文件重申,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确保耕地面积不少于18亿亩,在这种情况下,保护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就变得越来越引人关注。
燃油税
燃油税开征时机基本成熟
预算报告透露,今年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同时指出,虽然油价不是太高、中央财政收入不太紧张、税务管理准备充分的大部分时机已成熟,但马上出台条件还不成熟。因此,业内专家认为,燃油税改革方案还处于完善阶段,今年能否实施还很难说。
财政部报告称,2007年我国将稳步推进税制改革,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市场贸易委员会秘书长张伯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并不意味着燃油税改革方案今年会实施。不过,燃油税改革方案应该已在完善中,包括此前业内普遍认为燃油税不能实施是因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不能平衡、农民用油问题没有好的解决方案等棘手的问题。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日前表示,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我国2001年拟定的燃油税改革方案现在面临较大调整,马上出台条件还不成熟。至于年内是否肯定会开征,靳东升称不方便下结论,开征要等待合适的时机。他表示,由于燃油税开征将导致汽油、柴油价格的上涨,因此推行改革需要等待合适的时机。其中油价不是太高、中央财政收入不太紧张、税务管理准备充分、社会能够接受等时机中前三个时机现在已经成熟。
对于业内认为开征较高的燃油税,将大大提高普通车主成本,张伯顺向记者表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虽然刚开始可能会有影响,但适应一段时间后,权衡到养路费、“买路钱”不用交等问题,消费者买车的想法不会减弱,长远看,汽车工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据靳东升介绍,按照方案设计,对汽油、柴油开征燃油税之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同时停收。“但有些贷款修建的高速公路收费不一定会取消。”“费改税”之后,居民的整体负担将基本持平。“个人之间会有差异,开车少的人会觉得负担轻了,开车多的人可能就觉得负担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