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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突出“公共化” 目标更加贴近民生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日期:2007-3-16
2007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发力年”

  “推进财税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温家宝总理在3月5日发表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财税改革当做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温总理提出,要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方案和措施,建立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体系。

  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财政税收去年历史性增收5000亿元给财税改革搭起坚实的舞台,现在正是大力推动财税改革的恰当时机,其实早在去年4月,发改委主任马凯发表的署名文章《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就发出了财税改革推进的信号。他在文章中指出,理顺政府职能、推动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创新能力、保护环境等方方面面都要求完善财税体制。不改革现行财税体制,不界定好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不按主体功能区的要求采取有区别的财税政策,很难真正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在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财税制度。

  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财税改革的重要性,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等改革,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稳步推进其他税制改革;实施政府收支分类等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和法治化水平,使政府预算真正做到反映全面、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完善财税政策,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安排今财政工作时提出,“2007年的财政各项工作将以公共化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以规范化为原则,加快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积极推进各项财税制度创新,发挥财税政策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今后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突出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积极推进各项财税制度创新,着力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财税体制机制。

  综合各方面的信号,我们有理由认为,2007年将是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真正发力的一年,改革着力点以“公共化”为主,税制改革和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规范化财政体系为辅,通过各种手段促使财税体系向市场化、创新化、科学化转变,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殷实的财政支持。

  “公共化”是财税政策的一次彻底变革

  对于即将启动的财税改革,很多专家学者发表文章做出了诠释。大家普遍认为,“公共化”是一次彻底的变革,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边界的明确界定。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意味着随着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完善,财政不再担负市场机制下微观企业的直接投资和资金供给,其职能定位主要集中于提供国防、治安、行政、环境治理、基础教育、科研、基本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物品和服务上,财政收入的取得要建立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措资金的基础上;财政支出的安排要始终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宗旨。

  具体到改革的实施细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在名为《启动财政预算体制透明化改革》的提案中对财税改革的目标做了详尽描述,这个方案也符合人们对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普遍愿望。

  保育钧认为,一要坚持公共财政的改革目标,重新设计预算科目,保证公共服务项目支出快速、稳定增长,成为财政支出的主体;二要坚持预算的完整性和统一性,把各级政府的非税收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最终形成经常性预算、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产预算、建设项目预算等完善的预算体系;三要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协调的原则,建立效率政府和公共财政,压缩现行的五级预算体系,以公共财政为目标决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务承担范围、财政分配比例以及税种的调整;四要坚持权力制衡和科学透明的民主程序原则,在中央实行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分立,政府部门提出税收、收费方案要进行民主听证,提高政府公信力,降低法律法规的执行成本;五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要求各级政府依法开展财政工作、及时公示预算方案,将税法、税收、收费、罚款等方案向社会公开;六要修订《预算法》,以适应建立公共财政、统一财政、透明财政的改革需要;尽快制定《转移支付法》,等等。

  而一直以来财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财政部不掌握执行权、各部门利益在财款问题上博弈、财政拨款流程缺乏规范与监督、大量资金流向不明等等,是否能在“公共化”财政改革当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弥补和解决,是舆论普遍关心的问题。预算监督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就此问题,多位代表、委员提出应该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彻底杜绝审查不力、监管不严、资金流向不清等问题。

  财政预算监督是体制改革最佳切入口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谈到:财政部编制的中央和地方预算实在太粗了,人大代表根本没有办法去审查,审查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财政预决算中的项目本身非常空,其中项目里面没有把人和事的项目经费分开,导致人的行政经费往往挤占事的经费,但因为没有分开,代表根本看不出来。“这个问题,5年了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社科院终身教授瞿世镜提到说:“34.5个亿的上海社保基金为什么说没有就没有了,我们国家公车消费一年要3000多个亿,公款吃喝要3700多个亿,公款出国也要3000多个亿,四分之一的财政经费都到哪里去了?不把这个管住,哪里来的和谐社会?!”瞿世镜委员的名为《预算监督:体制改革最佳切入口》的提案,对财政预算监督的问题提出了详细意见。财政纪律方面,他建议中央重申公共财政纪律,首先政府一切预算必须实现制定预算计划;其次,政府预算计划应涵盖所有部门、所有项目开支;第三,预算具有刚性约束力;第四,决不允许公开预算之外的小金库存在;第五,预算须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接受法律监督;第六,预算内容和执行过程须透明化,建立公示和问责制度;第七,官员不得越职干预财政预算的执行。监督手段方面,他建议首先党纪监管,即纪委书记对部门领导负起监督责任,对党组织负责;其次,法纪监督,即司法、检察部门拥有独立办案,对官员拥有监督检查的绝对权力;第三,人大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抽查预算计划执行情况,有效履行法定的预算审批者和监督者的职权;第四,政协监督,即将政府预决算列为政协会议重要讨论内容之一,政协常委会定期查询预算和决算报告;第五,社会监督:通过规范化、透明化的公示制度,让全社会参与到财政预算监督中来。他认为,只要这些纪律和手段能够落实,预算监督真正起效,改革过程中的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社保基金案”等腐败案件也将被根本杜绝,社会矛盾会有效缓解,这会为和谐社会创造保障条件。

  从收支分离到公共化财政,从“钱该怎么花”到“钱该谁来花”,中国新时代财税改革的历程1994年就已经开始,历经十几年风雨,终于迎来了根本性变革的时刻,以后中央与地方、财政部与其他部门的综合博弈不再是财政体制中恼人的怪圈,如何保障公共服务性支出成了今后财政工作的基本着眼点,这个过程是漫长而复杂的,但目标已经清晰。“以民为本”的执政观念正引导着我国的财税体制走向和谐的道路,这个转变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是一致的,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一致的,光明的道路,需要的只是坚定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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