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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人士透露:物业税开征今年尚没有可能
核心提示:
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07-3-27
“从中央层面来看,我感觉物业税推行的步伐要加快。不过,今年年内出台还不可能。”财政部科研所税收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张学诞日前透露,财政部今年年初把物业税列入了重点研究课题,交给他所在的处室执行,大约会在今年年底完成。

  张学诞还表示,“由于税收体制改革工作需要稳步推行,而今年已经实行了两税合并,再出台一项重要税种几乎不可能。”

  目前尚无“实转”试点

  物业税是不动产保有环节的一项税收,是向在房地产增值过程中获益的不动产产权人定期征收的一项地方税种,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种大多处于开发和流通环节,而很少有保有环节的税种。

  目前,北京、深圳、南京、重庆等6个城市和地区正在进行物业税征收的“空转”试点,所谓“空转”是指没有实际收税,但由财税、房管、土地等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模拟整个征收流程。

  此前有传言称,物业税征收试点将于2007年初进入“实转”阶段。但张学诞明确证实,目前国内尚无进入“实转”阶段的试点地区。“实转和空转的区别在于空转只是对税收工作流程的模拟,而实转则意味着向房屋产权人实际征税。”业内专家解释说。

  今年两会后,物业税问题又一次浮上了舆论关注焦点,契机之一是《物权法》的通过。

  而同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更是明确提及“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这意味着物业税将被正式列入财政部今年的工作日程表。

  物业税组成已有统一思路

  据记者了解,该研究领域的政府智囊们已基本就物业税的组成形成了统一的思路,即将城市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开发环节可以后移的部分收费,如环境污染治理费合并在一起,形成新的税种。

  至于土地出让金和物业税是否合并,目前仍有争议。张学诞的意见是两者分开,将批租制的土地出让金改成年租制。

  从现实层面来看,物业税的实际推进工作依然是高难度的挑战。张学诞也表示,物业税的开征工作千头万绪,很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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