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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津贴补贴奖金纳税有规
核心提示: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日期:2006-2-13
    单位今后不仅要代扣职工的工资个人所得税,还要将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收入与职工工资进行合并计算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这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出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的。

  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职责,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何德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国家税收规范化不断推进的有效措施。

  根据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次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第一项就是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现在是把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一并纳入代扣代缴范围,确保这部分基础收入的税收能够完全进入国家口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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