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会员中心 > 会员公告 > 文章内容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的情况说明
核心提示:
来源:南宁市地方税务局 日期:2006-6-5
    我局下发的《关于暂停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的通知》(南地税发[2005]206号)后,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诸多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纷纷提出为何暂停使用税款收款机,取得的定额发票是否可以入帐等问题,现将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税控收款机暂停推广的原因
    根据征管法及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相关精神,我局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南宁市的餐饮、娱乐行业推广使用了税控收款机,这对于税务机关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最原始的信息,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起到很大的成效。
    200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联合召开了《在全国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电视电话会议》,在会议中明确,凡从事商业零售业、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适合使用税控收款机系列机具的行业,具有一定规范和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都要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增加了税控收款机的使用范围,对税控收款机的技术和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进一步规范税控收款机的市场,更好地维护广大纳税人的权益,四部委联合行文规定,只有通过信息产业部资质审查并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家,才可参加各省、自治区政府组织的选型招标,中标后方能进入市场销售。原由地方自行决定推广使用的税控收款机目前一律不再行推广。
    我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的恢复时间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税控收款机统一进行招标的工作进程情况和自治区地税局具体管理规定确定。
    二、暂停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后商家如何用票。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征函[2005]20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下发了《关于暂停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的通知》,暂停推广税控收款机后商家的用票问题明确如下:
    (一)原已推广安装了税控收款机的纳税户,继续购买税控收款机专用发票使用。
    (二)新开业的饮食、娱乐、桑拿业纳税户可领购服务娱乐业定额发票使用。
    三、暂停推广税控收款机后,消费者取得的服务娱乐业是否可以入财务帐。
    在暂停推广税控收款机后,消费者在饮食、娱乐消费后取得的真实、合法的服务娱乐业定额发票是可以入帐的。
    所谓真实、合法的发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鉴别:
    (一)注意辨别发票上一定要套印有“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印制有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二)注意辨别取得的发票上一定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同时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上商家的名称一定要与所消费的商家的名称一致。
    (三)要注意鉴别所取得发票的真假。
    发票使用全国统一的内含有“SW”字样的棱形印迹的防伪纸印制;发票监制章、发票号码在紫光灯照射下呈橙(橘)红色荧光反射。
    消费者、纳税人如果遇到发票违法行为,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向我局进行举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