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包括我省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在内的中部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部分行业,将正式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相关测算显示,今年下半年,纳入试点范围内的湘企准予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将在4.76亿元左右。
增量抵扣按季退税
从2007年7月1日起,我省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四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电力业、采掘业产品生产,其产品年销售额达到同期全部销售额50%(含)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纳入试点范围。
此次试点将准予抵扣企业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具体采取“增量抵扣,按季退税,年底清算”的办法。省国税局局长程安亭说,据税务部门的初步摸底,我省纳入试点范围的八大行业共有企业8458户,2007年7-12月预计新增固定资产允许抵扣资金12.24亿元,剔除抵减欠税2.64亿元,应退税金4.76亿元,留抵税金4.84亿元。
部分企业受益匪浅
“增值税改革,将会对企业投资产生巨大促进。”税务专家举例说,在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购买一台设备交完增值税后共需要1170万元,而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后,同样一台设备企业仅需支付1000万元,二者相差17%的增值税率。如此一来,企业投资成本将会大大降低。
增值税是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一种税制,通常分为“生产型”和“消费型”两种方式。专家分析,增值税调整,对各类企业的影响并不完全一致,其中对资本密集型企业的促进作用将会非常显著。例如,固定资产投资较大的电力、汽车、装备制造等行业,将会受益匪浅。这类企业上一条生产线或一台机组,投资额动辄便以亿元计,税制改革后,他们一条价值1亿元的生产线,可以抵扣的税金就将高达1700万元。
“十一五”期间,我省计划投入350亿元进行电网建设。湖南省电力公司的负责人昨日就表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之后,公司每年将受益上亿元左右。潇湘晨报记者戴丹实习生蒋万知长沙报道
经申请认定方可享受政策
红网长沙6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戴丹实习生蒋万知)省国税局局长程安亭说,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应于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认定申请。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凡未提出认定申请的,不得享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未来的1个月内,申请认定工作将全面展开。
程安亭表示,纳税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影响认定结果的,一经发现,主管税务机关将立即取消其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设有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实行由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增值税、总机构汇总结算税款的纳税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享受政策,由总机构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但前提必须是,总机构设在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四市范围内,由总机构直接采购固定资产,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总机构核算的。
税务机关同时提醒,纳税人自2007年7月1日(含)起实际发生,且取得的固定资产抵扣凭证是2007年7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在认证通过、交叉稽核比对相符后才准许申报抵扣。因此,符合认定条件的纳税人,在2007年7月1日以后新购建固定资产,应向供货方取得上述增值税抵扣凭证,方可享受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