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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我国首次对印度医药企业开征反倾销税
核心提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07-6-18
    国家商务部于近日最终裁定,原产于印度的磺胺甲口恶唑存在倾销,中国的该产业因此遭受了实质损害。从6月16日起,我国将对印度2家生产磺胺甲口恶唑的企业征收10.1%的反倾销税,其他印度公司则征税37.7%。

  在经历了一年的反倾销调查后,国家商务部于近日最终裁定,原产于印度的磺胺甲口恶唑存在倾销,中国的该产业因此遭受了实质损害。从6月16日起,我国将对印度2家生产磺胺甲口恶唑的企业征收10.1%的反倾销税,其他印度公司则征税37.7%。

  这是迄今为止我国第一起医药领域的反倾销案件。

  国内同类产品产量大幅下滑

  磺胺甲口恶唑是生产磺胺类药的重要原料药,其用途非常广泛。印度药企通过与国内某些药企合作的形式,将其生产的磺胺甲口恶唑运到国内,然后利用国内药企的名义在国内市场销售,售价却低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

  去年4月,西南合成(行情论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南制药”)代表国内产业提交了反倾销调查申请,该公司是国内磺胺甲口恶唑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其产量占了国内市场的一半以上。此次倾销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印度方面对于磺胺甲口恶唑的倾销行为,已经使得国内企业受到很大程度的损害。商务部此次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2003~2005年,印度向中国出口磺胺甲口恶唑的年均增长41.43%,市场份额年均增长13.56%。

  而在调查期内,我国本土生产的磺胺甲口恶唑,在产量、销售收入等方面却都出现了下滑趋势,其中2005年的产量比2002年下降了35.20%,销售收入下降了43.17%。

  由于调查期内,我国进口的磺胺甲口恶唑加权平均销售价格比中国同类产品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低10%~21%,因此,商务部认为,这样的行为抑制了中国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使其一直在低价位徘徊,并导致国内产业一直处于严重亏损,并出现投资不能收回,现金流入量受到抑制等现象。

  根据计算,在今后5年内,我国将对此次主要被调查的VirchowLaboratoriesLimited和AndhraOrganicsLimited两家公司征收10.1%的反倾销税,其他印度公司则为37.7%。

  国内药企屡遭反倾销调查

  “作为国内医药领域首次反倾销案件,这表明我国企业已开始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有效保护我国产业的发展。”昨日,一位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记者从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了解到,事实上,此前国内医药行业也曾多次遭遇过国外企业倾销,且一直有企业说要对此进行反倾销调查,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与之相反,我国企业在国外却屡遭反倾销调查,数据显示,从1990年至今,我国医药类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已经接近50起,主要立案国及地区为印度、欧盟与美国,其中印度发起的反倾销调查起数最多,占总数的一半之多。

  就在今年,印度方面已对我国医药企业发起了多次调查,其中,对于双氯芬酸钠的反倾销调查已经是第二次。而与此次印度方面积极应诉不同的是,由于对国际贸易规则不了解,且应诉需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在不少反倾销调查中,我国部分企业选择了沉默或回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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