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将在中部地区进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这是继2004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改革之后,第二批实行该项改革试点的地区。
全国范围推开尚需时日
增值税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占税收收入三成左右,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对增值税转型非常谨慎。试点最终花落中部,平息了此前关于“全国转,还是继续试”的争议,表明增值税转型仍锁定区域试水方案。增值税完全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在全国推开尚需一段时日。
增值税转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事实证明,13年前实行的增值税,是基于当时严峻的通货膨胀形势,是那一特殊时期的必要选择。不过,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财政实力的增强,生产型增值税逐渐变成经济发展的“障碍”。具体讲,其一,由于现有增值税抵扣问题,不仅加重了企业的负担,还影响到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其二,影响中国的产品出口。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由于政策因素提高了价格水平,从而降低了这些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与此同时,内外有别的税收政策,还影响到中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所以,增值税税基由生产型转向同其本来意义相符的消费型,也是当前一种必然的和历史的选择。
现有的“东北经验”具备了在全国推广的条件。东北试点一个最大的收获,是摸清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对财政收入影响的底数。此外,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符合国际惯例。在目前世界上采行增值税的130多个国家中,采行消费型的占90%以上,而采行生产型的国家只有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等少数国家。
26城市8大行业受惠
继中外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在中部六省的推进,将是今年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的亮点。武汉大学经济学院财税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卢洪友教授说,中部地区试行增值税转型,其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为企业具体减轻多少税负,还体现在它是国家促进中部崛起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中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是区域经济崛起的一个重要信号。
根据《办法》,被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主要是中部六省的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如太原、大同、合肥、马鞍山、开封、武汉、长沙等。试点范围涉及8大行业,分别是这些老工业基地城市中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业、高新技术产业。这8大行业中的37个分支行业均在试点范围之内。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官员表示,该政策的实施,在东北老工业基地起到了拉动投资、鼓励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更新换代的促进作用。这次实施中部六省增值税转型试点改革,要借鉴东北地区的试点经验,同时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经验。
加快中部地区产业升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的解释,这项改革之所以向中部延伸,是因为中部地区工业基础比较雄厚,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和装备制造业基地,而现行增值税制度不利于促进中部地区企业技术改造和调整产品结构的步伐。
业内人士一致认为,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试点范围企业的税负水平,促进中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
据粗略统计,目前26个试点城市中,符合8大行业要求,具有申请转型资格的上市公司约90余家。“对于能够入围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无疑是一个利好”,有专家如此表示。按照增量扣除的原则,将会使那些亟待更新设备、提高资本技术含量的企业得以实实在在地节约现金流。这样,“入选”试点的企业将享受减税的好处。
有专家表示,中部较之东北有较大的投资环境成本优势和地缘优势,即使没有税收优惠,中部地区也将越来越多地承接东部的产业转移,而增值税试点势必吸引东部资金流向中部,税收优惠将切实加快中部的产业升级。
在中央先后启动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之后,此番身处政策“塌陷”的中部终于迎来了财税优惠。试点省市在欢欣鼓舞的同时也要正确衡量试点的推动作用。专家提醒,增值税转型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早已成为税改的既定整体目标,意味着增值税试点所带来的优惠只给中部地区留下半年的时间,中部抓住的仅仅是财税优惠的尾巴。因此如何在短时间内适应政策并利用好政策,是试点省市接下来要面对的考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