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18日)从广东省地税局了解到,广东2006年下岗再就业减免税收额达6632万元,享受政策的纳税户24866户,吸纳失业人员共9699人。
2万多户纳税户从中受益据介绍,2006年广东共为符合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达6,632万元,其中减免营业税1,966万元、企业所得税1,538万元、个人所得税2,460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667万元,减免税务登记工本费281,681元,享受政策的纳税户达到24,866户,共吸纳失业人员9,699人,有效缓解了社会就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设“再就业办税专用窗口”特别是,全省地税系统基层各单位专门开设“绿色通道”,为下岗失业人员设立了“再就业办税专用窗口”,统一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企业的税务登记、工本费减免、纳税申报、减免税申请、政策咨询等各项事宜,做到“专人负责,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审批”。按照合法、合理、高效的原则对办理再就业减免税申请的程序进行了精简,明确公布了减免税审批办法、流程和审批时限,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让下岗失业人员更加及时地享受到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