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粤减免再就业税6600万为下岗人员设“绿色通道”
核心提示:
来源:南方网 日期:2007-6-19

    记者昨天(18日)从广东省地税局了解到,广东2006年下岗再就业减免税收额达6632万元,享受政策的纳税户24866户,吸纳失业人员共9699人。

  2万多户纳税户从中受益据介绍,2006年广东共为符合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达6,632万元,其中减免营业税1,966万元、企业所得税1,538万元、个人所得税2,460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667万元,减免税务登记工本费281,681元,享受政策的纳税户达到24,866户,共吸纳失业人员9,699人,有效缓解了社会就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设“再就业办税专用窗口”特别是,全省地税系统基层各单位专门开设“绿色通道”,为下岗失业人员设立了“再就业办税专用窗口”,统一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企业的税务登记、工本费减免、纳税申报、减免税申请、政策咨询等各项事宜,做到“专人负责,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审批”。按照合法、合理、高效的原则对办理再就业减免税申请的程序进行了精简,明确公布了减免税审批办法、流程和审批时限,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让下岗失业人员更加及时地享受到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