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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买卖二手房装修费要缴税 堵住契税避税漏洞
核心提示:
来源:重庆晨报 日期:2007-6-21
    国家税务总局新规将彻底封杀二手房交易中普遍存在的逃避契税的漏洞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的《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首次明确:“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业内人士对此分析认为,该批复将堵住目前在一些城市二手房交易中普遍存在的借“装修费”避税的漏洞。

  批复抄送各省市

  据了解,这则名为《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的文件,虽然是国税总局给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对房屋买卖契税计税价格构成问题的请示》的批复,但文件中却有抄送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财政部”的行文。

  堵住“避税”漏洞

  据中介机构介绍,二手房买卖双方一直以来“想尽办法避税”不是秘密,避税的方法各种各样。而自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二手房交易个税的相关政策出台以来,据不完全统计,避税的二手房交易宗数中,约有95%%以上的买卖双方选择了利用“装修费”避税。原因是征收个税的政策中明确,装修费用可以免征个税,因此,很多二手房买卖双方在成交的时候,一般签订两个合同来避契税。

  “新办法实施后,装修费也要计算契税,买卖双方通过这种方式避税,虽然能少交个税,但是契税显然规避不了了。”该中介机构负责人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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