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湖北省国税局有关人士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中部地区增值税改革座谈会上透露,7月1日开始在湖北省武汉、黄石、襄樊、十堰4市实行的增值税改革,将给全省7464户企业带来实惠,预计这些企业1年可多抵缴税款约12.38亿元,相当于这些企业2006年所缴增值税税金的8.8%.“即将实施的增值税转型试点政策,让企业在中部崛起的时代洪流中找到了政策支点。”湖北省黄石市的一家工业企业负责人说。采访中,许多有望纳入试点的湖北省企业老总纷纷表示,他们将利用政策带来的好处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品的更新换代。
增值税转型,全省1/3工业企业受益所谓增值税改革试点,指企业购进、自制、租赁机械设备等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不含不动产)时,可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那么,即将实施的中部税改到底会给湖北企业带来多大的利好?
前不久,湖北省国税部门组织的调查显示,湖北省4个试点城市的八个行业有7464户企业将有望被纳入试点。这些企业占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1/6,工业企业的1/3.如果以2006年实际发生数作为依据进行测算,预计这些企业1年可多抵缴税款约12.38亿元,占相关企业应缴税金的8.8%.“8.8%是一个不小的比例,企业的税收负担将减轻不少。所以,增值税转型政策在中部进行试点的确十分振奋人心。”黄石市东贝集团财务部部长姜敏说。
东贝集团是国内生产空调压缩机的骨干企业,一直占据着行业老大的位置。集团财务部部长姜敏告诉记者,近年来他们的生产订单大大超过生产能力,所以企业的扩产愿望十分强烈;同时,企业为了保持行业领先位置,不得不加大技术研发投资。但是,由于这两项投入都不能进行增值税进销项方面的抵扣,所以企业一直在投入上存在税收上的顾虑。
“当国家在东北推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时,我们就期盼着中部地区能够早点实行。现在我们终于也赶上了,这为企业实现崛起带来了机会。”姜敏告诉记者说,今年上半年东贝集团已投入技改资金7000万元,下半年还要投入1个多亿,因为享受增值税扩抵政策,集团预计可少缴数百万元税款。他说:“税改政策可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技术改造成本,企业因此能使自己的产品在行业内保持领先优势,从而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我们将利用这个政策机会做大企业规模。”
黄石市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109年历史的大型企业。公司总会计师王培熹告诉记者,由于固定资产投入不足,公司的一些设备已经老化落后,所以这几年公司花大力气对一些设备进行了更新换代。“但是,由于享受不到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公司的技改投资都得不到抵扣,税收负担很重。”王培熹说,新政策对企业投资进行技术改造有好处,他们已经决定从明年开始,加快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进度,从而实现对当地丰富矿产资源的深度开采和利用。
汽车、冶金、电力行业企业受益最大据了解,此次中部税改包括了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采掘业和电力业八大行业,涉及47个子业及高新技术全行业。湖北省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新政策实行后,湖北省受益最多的行业将集中在汽车制造、冶金、电力三大行业。因为这些行业的企业大多是设备投资大、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
在湖北省的4个试点城市中,十堰、襄樊两个城市都是汽车制造业大市。以十堰市为例,目前十堰市八大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一共1275户,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1912户的66.68%,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户数4053户的31.46%.其中,汽车制造业767户、装备制造业176户、石油化工业104户、冶金业22户、农产品加工业141户、电力业51户、采掘业14户。很明显,汽车制造业是十堰地区的主导产业,企业户数占八大行业总户数的60.16%.襄樊市可望被纳入试点的汽车制造企业户数大约为118户,数量上没有排在第一位的装备制造企业193户多,但这118户企业2006年实现的增值税达到了3.76亿元,远比排在第一位的装备制造企业缴纳的税款1.2亿元多。也就是说,在即将实施的增值税转型中,湖北省的汽车制造行业将是最大的获利行业。
“不过,不能忽视的是,湖北省的冶金企业和电力企业虽然户数不多,但企业的规模都很大,每年的设备投入和技术改造投入都很多,所以能实现的抵扣也很多。”湖北省国税局有关人士说。
黄石市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953年建厂,是国内有名的大型冶金企业。去年该公司的销售收入超过了100亿元,缴纳各税8亿元。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冶有色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都有2亿元~3亿元。“以前不能抵扣,企业的负担重,实施新政策后,公司每年节省的税金将相当可观。” 在许多企业期盼着能尽快从新政策得到抵扣的时候,湖北省国税局有关人士也提醒说,虽然政策规定了八大试点行业,但并不是这些行业中的所有企业都能享受新政策带来的好处。“比如小火电、小钢铁就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据介绍,在试点的石油化工行业中不包括焦炭加工业,冶金业中不包括年产普钢200万吨以下、年产特殊钢50万吨以下、年产铁合金10万吨以下的钢铁生产企业和电解铝企业,火力发电不包括国家将关停的小火电机组等。
中部试点与东北试点有差异“与东北税改相比,此次在中部六省26个试点城市实行的增值税转型还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灵活性更大了。”湖北省国税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据介绍,与2004年起在东北推行的增值税改革相比,中部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认证,只需按程序申报备案即可。此外,根据规定,对于设有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如果其总机构设在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范围内,且由总机构直接采购固定资产,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总机构核算的,可由总机构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落实到湖北省,即总部设在试点4市、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都可以实现全省抵扣,而不受地区的局限。”湖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孙荣洲举例说,湖北省电力公司如果要为咸宁分公司配备一个设备,虽然设备用于咸宁,但该设备投入仍可以在总部武汉市进行抵扣。
对这样的规定,湖北省电力公司、武汉钢铁集团、神龙汽车公司等总部型企业表示欢迎。武汉钢铁集团负责人说:“开始听说新政策只能在4个城市试点时,我们很着急。因为我们集团在湖北省各市有很多分公司,担心实行统一核算的分公司因为不在试点城市而不能进行抵扣,那对我们的发展就是极大的不利了。”
专家认为,此举可吸引企业总部进驻这4个城市,对这4个城市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产品的升级换代都有极大的好处。
另外,此次中部税改新增了采掘业和电力业两个行业,减少了东北税改中船舶制造业和军品工业两个行业。“将电力和采掘业纳入试点范围,主要是因为中部地区都是资源大省,采掘业较为发达。”相关人士指出,这更贴近湖北经济特色,为荆楚企业腾飞提供了政策便利。
在具体的政策执行上,湖北省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从7月1日起,湖北省将按“先抵欠税、增量退税、按季办理、年底清算”的方式,落实这一政策。
十堰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十堰市2007年下半年八大行业1280户企业将预计购进固定资产18亿元,政策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62亿元,按“增量抵扣”的方法,该局将按以下四步进行办理:第一,抵减2007年7月1日之前欠缴的增值税18392万元;第二,计算本期(下半年)新增增值税税额7144万元;第三,在本期新增增值税税额内,抵减2007年7月1日以后新欠缴的增值税270万元;第四,抵减后有余额的由税务机关予以退税6874万元。
企业扩抵,地方财政能够承受增值税是湖北省的第一大税种,占全省税收的半壁江山。此前,曾有传言,增值税转型政策将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对此,湖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孙荣洲表示,新政策实行“增量抵扣”,即抵扣税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的新增税额,因此不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实际上,实施新政后,是中央财政拿出了一部分钱在支持企业。”
湖北省国税局流转税处有关人士具体介绍说,根据调查测算,2006年湖北省4个试点城市增值税收入增量32.43亿元,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税金45.9亿元,占相关企业应缴税金的比例为33%,占入库增值税税金21.22%.如果按增量抵扣方法计算,试点企业可允许抵扣的税额为12.38亿元,占相关企业应缴税金的8.8%,占4市入库增值税税金5.72%,只占全省入库国税收入的2.22%.试点城市之一的黄石市的相关调查也显示,增值税的转型对当地的税收收入影响是非常有限的。黄石市国税局局长张巧新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黄石市税收收入增长较快,2006年全市国税系统入库税收23.78亿元,较2005年增长14.8%,预计2007年、2008年的税收增幅均在15%左右,绝对额都在3亿元以上。而根据测算,预计黄石市2006年、2007年、2008年八大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幅在8%左右,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税额分别是1.26亿元、1.36亿元、1.47亿元,均远低于同期税收收入增加额。
“通过数据测算,我们认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不大,对试点企业来说,则是极大的利好。”张巧新分析说,尽管增值税的转型会暂时带来税收的减少,但是在消费型增值税下,投资者愿意进行更多的固定资产的投资和对旧有设备的更新改造,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经济增量,扩大税收的征收基础,从而促进经济和税收的良性互动增长。因此从长远看,增值税转型的最终结果并不一定是税收的减少,它最终将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