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调整的车船税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其中以小轿车为主的小型客车车船税额度从原来的每年200元上调至480元,提高了140%。
记者昨日从北京市法制办网站上看到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送审稿),北京市的车船税额度有较大幅度提高,其中载客汽车的税额,根据载客量的多少,从原来的200元-300元,提高到了360元-600元,均提高了1倍以上;载货汽车由自重每吨60元提高到96元;摩托车由每辆60元(二轮)、80元(三轮)统一提高到180元。
(详情见表)
根据2007年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载客汽车车船税的税额上下限为: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
对比来看,北京市此次初步拟定的税额贴近国家限定范围的上限。
2007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统一征收车船税,自7月1日起,车船税将统一由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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