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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出台特案免税政策 鼓励挂外旗中资船舶回归
核心提示:
来源:新民网 日期:2007-6-27
    2007年6月26日上午十点,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和徐祖远出席了国务院新闻办的发布会,向中外记者介绍了中国水路交通发展的政策和相关的规划情况,其中特别提到了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

  据新民网了解,交通部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特案免税政策,鼓励悬挂外旗的中资船舶回国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悬挂五星红旗航行。今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这项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据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介绍,从今年7月1日起,两年内申请办理报关进口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申请船舶可选择上海、天津、大连为船籍港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根据初步测算,这项政策的实施,未来两年内五星红旗远洋船队规模预计增长约400万载重吨,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航运的地位与形象,增强对我国国际海运的保障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向记者介绍,这个特案主要是“特”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一次性的政策,而且在两年的时间之内。第二,在回国登记过程中,对船龄做了一定的规定。第三,对免税进口的船舶进行特案政策处理登记时,对原来企业的资质有一定的规定。这里面有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免征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徐祖远副部长说,确定2007年的7月1号作为特别登记免税船舶的时限,主要是考虑到我们前一个阶段的准备工作以及告知和调研的结果,以及我们办理的程序在这个时间上可以开展这项登记的工作。同时也考虑这个政策的实施对船龄的要求,也从2007年7月1号这个时限来计算它的船龄的限定。对船龄的限定还有一个要求,就是它的资本形成的时限必须在2005年12月31号以前取得对该船舶的所有权,到目前为止,在中国注册的远洋船舶悬挂五星旗的共有1920艘、2458万吨。

  对于为何选择上海、天津、大连为船籍港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徐祖远副部长解释说,第一,这三个都是我们国家历史上重要的港口,无论是腹地还是港口功能,都是很重要的枢纽港口。比如上海港近十年在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过程中,无论是在港口的设施和设备,还是航区的安全和保障,以及整个港口吞吐量的增长,在世界上是非常有名的,它的吞吐量已经是世界第一了。特别是上海的服务功能和航运要素的具体效应已经越来越凸显。大连是我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一个重要港口,另外天津正在建设滨海新区,天津港在京津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三个港口各有优势。

  这三个城市在城市的发展特征上,航运的服务功能也比较齐全,所以在这三个城市里注册的船公司也相对集中。第三,这三个城市对船舶的监管力量较强,另外,方便我们的登记人注册办理手续,在技术服务上功能也比较健全。概括来讲:一个是区域性港口的功能,二是航运的要素、特别是航运公司也相对集中,三是监管部门在这些地方能力较强。

  此外,徐祖远副部长认为这些船舶已经在境外登记,没有向国家纳税,现在回国登记以后继续从事远洋运输,这样对我们国家的税收并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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