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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清理转移支付项目适时调整中央地方收入分配
核心提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07-6-28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昨天(27日)表示,中央将加快建立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一方面,中央和地方在若干关系民生重大领域的支出责任划分上,将取得突破,另一方面,将结合税制改革适当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收入划分。

  金人庆是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作如上表述的。

  金人庆在《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的报告》中表示,由于受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间支出责任不清晰等体制性因素制约造成的,造成项目设置交叉重复,部分地方多头申请、重复要钱;部分项目计划与地方实际需要脱节,地方政府无法结合实际作必要调整和统筹安排,造成转移支付效率不高和资金损失。

  金人庆表示,将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进行清理整合,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取消现有专款中名不副实和过时的项目,归并重复交叉的项目。

  此外,金人庆透露,《转移支付法》已经列入人大立法计划。

  作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一个后果,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出现了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问题,即财权上收、事权下放,基层政府行使职权的物质基础不稳,事权、财权不对等。

  金人庆表示,此次中央地方间支出责任的划分原则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具有调节收入分配性质的支出责任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责任由地方政府全额承担;具有跨地区“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责任,分清主次责任,由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与此相对应的是,专项转移支付的配套资金也将按照类似的原则进行支出责任划分。目前,对于中央的专项转移支付一律由地方政府负责落实配套资金,而往往给地方财政带来较大压力,造成“挤出效应”,影响其他地方其他财政支出项目。

  金人庆表示,属于中央事权的项目,配套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不再要求地方配套;对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项目,分别研究确定配套政策,区别不同地区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对属于地方事权的项目,为了鼓励地方推进工作,可采取按地方实绩予以奖励或适当补助的办法。

  在此基础上,金人庆表示,在维持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并结合下一步税制改革情况,将适当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收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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