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日前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不会影响外国企业在中国的投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同时指出,在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明确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
在对劳动合同法草案审议的一年多时间里,一些跨国企业表示,担心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会提高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成本。
对此,信春鹰说:“实际上在整个法律草案审议的过程中,都一再地阐述和坚持这样的一个道理,即如果你是一个守法的企业,这部法律不增加企业的劳动成本,如果这个企业是一个违法侵犯工人权利的企业,那么,它的劳动成本将大大地增加。”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介绍说,此次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了在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是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要续签,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是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在这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离退休的时间不足十年,这样的“双十”职工也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是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没有因患病、负伤而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要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李援表示,在法律责任中规定,用人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则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这样规定,对于稳定劳动关系是十分有利的,并且对用人单位也不会造成像类似于劳动关系僵化的问题。”
信春鹰强调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在劳动合同法中,所有的劳动合同都有法定解除的条款。
李援指出,劳动合同法把经济补偿的标准确定为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对高端劳动者作了一些最高限额的封顶规定。
劳动合同法把经济补偿的标准确定为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经济补偿为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月工资的标准就是解除合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