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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银行业外汇业务三类违规行为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日期:2007-7-2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在北京召开银行外汇检查情况通报会,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对银行外汇检查所发现的违规情况进行了通报。

  他指出,部分银行在开展外汇业务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违规行为。

  这些问题大体分为三类:

  一类属于银行在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如违规办理代客收结汇业务、违反外汇贷款相关规定以及违反出口核销管理规定等,使得一些境外投机性资金假借贸易或投资等渠道流入,甚至变相进入国内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等,对国内宏观调控和经济健康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一类属于银行自身在开展外汇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如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不符合政策要求、短期外债管理不到位、违规办理自身结汇业务以及挂牌汇价超规定浮动范围等,使政策执行效力大打折扣,既不符合银行风险控制和稳健经营的要求,也给央行货币政策操作和国际收支平衡带来一定压力;

  此外,检查还发现一些银行数据报送质量不高,业务或会计系统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合规监管要求,以及未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等问题。外汇局已对2006年度检查发现的 19家中资银行和10家外资银行违反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对2006年银行自身外债专项检查和2007年银行自身收结汇业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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