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7月1日起对两千余项商品实施出口退税税率调整。从下调出口退税率、对部分商品加征关税,到提高土地使用税,再到力推资源税改革,财税调控不断给企业传递出加大源头调控进行产业调整,促进增长方式转型的信号。
关税调整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去年9月,我国曾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今年4月15日起,我国再次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部分特种钢材出口退税率降为5%;另有83个税号的钢材取消了出口退税。6月1日起,国家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以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增加能源、资源类产品、关键零部件的进口,促进贸易平衡。
“这一系列税收政策的变化,传递出国家外贸增长方式转型的信号。”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认为,出口退税政策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政策,国家通过退税手段,降低本国企业生产成本,提高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产品竞争力。随着国家外贸政策增长方式的转变,国家对部分商品调整出口退税率及关税税率,意在缓解贸易顺差,转变企业经济增长方式。
“国家的产业政策是很明确的,从长期来看还是要限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日前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说。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虽实现了年均增速超过9%的高速度增长,但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增长方式相对粗放。一些产业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虽然实现了产量的增长,但却以消耗大量资源能源为代价,不但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而且也无益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有保有压”倒逼企业增长方式转型
“由于这次纳入调整范围的一些机电产品主要是低附加值的产品,涉及的范围也有限。因此,对机械行业的总体影响比较小。对于大量出口优质高端产品的机械生产企业来说,更能突出产品的优势和价值。”王晓华指出,企业的生产和投资如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方向,影响相对就会较小。
王晓华指出,这次出口退税调整遵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对高附加值或者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仍然保留了比较高的出口退税率,这次没有做调整。
第二,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的产品,也就是“两高一资”产品,大多数都实行了取消出口退税的政策。
第三,对容易产生贸易摩擦,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考虑到就业方面的原因,我们采取了下调退税率的方法。下调的幅度在研究过程中还是充分考虑到了有关行业的承受力。
可见,对于以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的中小企业来说,可能面临着生存的调整,对于以质量和品牌为主要竞争手段的大中型企业来说,将面临发展的机遇。
加大源头调控的财税调控路径渐显
加大源头调控、以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成本为特点的税收调控路径日渐清晰。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认为,从已经出台的诸多关税政策,到目前正在研究中的资源税改革可以看出,国家正在通过出台更多税收政策,以凸显资源的稀缺特点,从而从源头上加大企业对资源使用的成本,达到倒逼企业转变增长方式的目的。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日前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出2006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时说,财政部正在研究出台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财税政策措施,研究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资源税计税依据,调整资源税税负水平,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增长方式转变。
此前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将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两年,税务总局将研究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措施,充分运用税收政策缓解环境污染,保护紧缺资源和能源,从源头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产品的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