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是一个极大的政策利好,全省大约3122家企业每年将增加增值税抵扣15亿元,增值税总体税负有望下降0.98个百分点。”6月22日,在山西省国税局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山西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将给山西省企业带来的巨大政策效应。
从7月1日开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2007〕7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中部6省的26个城市全面实施。山西省国税局调查测算显示,被列入试点的山西省太原、大同、阳泉和长治4个省辖市的8大行业将有3122家企业从政策中受益,1年多增加抵扣近15亿元。由于山西省地处我国中部能源型区域,煤炭资源十分丰富,所以煤炭采掘行业的企业获得的政策好处最多,每年将增加增值税抵扣11.44亿元左右,排在8大行业之首。
4个试点城市企业增值税税负将下降近1个百分点据山西省国税局流转税处处长赵峰介绍,山西省国税局早在今年年初就抽调税收业务骨干及税收政策专家组成工作组,用1个月的时间对4个试点城市从事8大行业产品生产为主的重点企业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测算。
调查测算结果显示,山西省4个试点城市有望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8大行业企业总计为3122家,其中太原市1629家、大同市499家、阳泉市280家、长治市714家。赵峰说:“若算静态平面账,这4个市施行新抵扣政策后,预计全年将增加抵扣增值税20.8亿元;若算动态立体账,考虑到计算口径和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投资设备动态变化因素,预计全年抵退增值税额大概在15亿元左右。具体到今年下半年,4个省辖市约抵退增值税8亿元左右,占4市全年国税计划收入的2.58%.”
山西省国税局副局长皮本固介绍说,国家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采掘业、高新技术产业8大行业,山西省都涉及到了,其中受益最大的是采掘业、电力业、冶金业、装备制造业4大行业。“采掘业约增加抵扣进项税额11.44亿元左右,电力业约增加2.7亿元左右,冶金业约增加2亿元左右,装备制造业约增加4.31亿元左右。企业新增加的增值税抵扣由中央财政负担52.5%,省及省以下财政负担47.5%.”
山西省国税局局长许月刚表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效应将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新政策将降低企业税负。据测算,4市的3122家企业增值税总体税负将由目前的平均6.14%下降到5.16%,下降0.98个百分点。其二,新政策将促进老工业基地城市的战略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的转型,促进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能力。其三,新政策将有利于促进老工业企业加快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环境污染。
许月刚认为,我国中部地区承东接西,较之东北三省有着较大的投资环境成本优势和地缘优势,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税收政策优惠,势必“零距离”吸引东部资金流向中部,也将促使越来越多的东部优势产业转移中部地区,进一步加快中部的产业升级。
试点城市企业各有“利好”亮点太原、大同、阳泉和长治4市,是山西省重要的工业城市,又是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后,将对4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大同市是闻名全国的老煤炭工业基地,也是全国生产经营规模最大的优质动力煤出口基地。根据大同市国税局提供的最新调查统计,截至今年6月20日,全市共管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1196家,其中被列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8大行业企业为499家。2006年499家企业共缴纳增值税21.18亿元,2007年预计缴纳增值税为26.02亿元,预计购入可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金额33.91亿元,新增加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7亿元,抵顶今年年初欠税余额后,全市499家企业将会享受3.6亿元左右的税收优惠。
地处太行山深处的长治市既是闻名全国的太行(上党)革命老区,也是全国著名的煤炭、电力和钢铁老工业基地。长治市国税局局长房建殊介绍说,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涉及全市8大行业约900家企业。从各行业情况看,电力行业1年能增加抵扣增值税1.47亿元,采掘业1.35亿元,冶金业1.08亿元,石油化工业9076万元,农产品加工业1266万元,装备制造业1099万元。
房建殊介绍说,长治市受益最大的企业主要为煤炭采选企业和火力发电企业。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长治市采掘业的代表,该企业2006年采购固定资产5.35亿元,应缴增值税6.05亿元,2007年全年企业预计采购固定资产4.12亿元,有望多抵扣增值税4483万元。
试点城市阳泉市国税局对全市的工业企业的调研显示,全市8个行业共280家企业可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占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户数20%,占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总户数34%。以2006年度数据测算,全市8个行业新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为36.81亿元,测算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约为5.33亿元。根据增量抵扣原则,2007年下半年阳泉市280家企业将增加增值税抵扣2.66亿元。
“截至2006年底,太原市属于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8个行业共计1629家,增值税转型试点政策会给这些企业带来4.36亿元的优惠。”太原市国税局流转税处处长梁文刚告诉记者。
梁文刚介绍,太原市的8个行业中,920家从事装备制造业的企业预计2007年新增固定资产31.94亿元,预计该行业2007年应抵增值税进项税金4.42亿元(未扣除年初欠税税额);石油化工业预计新增固定资产5.14亿元,预计2007年应抵增值税进项税金5832.52万元(未扣除年初欠税税额);采掘业工业预计新增固定资产3.77亿元,预计2007年应抵增值税进项税金5709.57万元(未扣除年初欠税税额)。
涉煤企业获最大政策利好作为山西煤炭采掘业的“龙头老大”,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预计新增固定资产16.71亿元,按照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新政策,可减少企业税收负担2.84亿元。该公司总经理吴永平介绍,大同煤矿集团预计2007年实现税收11.78亿元,同比增加1.26亿元。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除减企业税收负担外,若考虑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实行“增量退税”因素,预计企业可以享受8000万元左右的抵扣额。
山西省潞安集团是一个以煤为基础,煤电化、煤焦化、煤油化多联产发展的能源化工企业集团,2006年销售收入规模173亿元。“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税收政策,无疑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投资动力的一剂‘良药’。”作为潞安集团核心企业之一的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润厚说,“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最直接的好处就是,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所缴纳的税金,可以在产品销售时应缴纳的税金中扣除,即企业在购买机器设备这一环节不缴税或少缴税。”
任润厚表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将促使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和设备升级投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具体到潞安集团,政策带来的利好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会使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多出一块,这样将降低企业新增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折旧费用也随之减少,相应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企业利润。第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省下来的税款会充实企业现金流。由于抵扣范围扩大,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将更加充裕,便于集团公司发展许多项目,如煤变油、多晶硅(煤化工领域)等被山西省政府列为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第三,按照潞安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今后的发展方向是在现有原煤开采、煤炭洗选、煤焦冶炼、洁净煤技术的开发与利用、煤层气开发、煤矸石砖的制造、煤炭的综合利用等经营范围的基础之上,建设大型坑口电厂,发展电力业。落实有关增值税扩大抵扣鼓励政策,可以鼓励公司有效发挥大量消化瘦煤、贫瘦煤、贫煤、煤矸石和有效利用矿井水的节能环保优势,以及燃料零运距成本优势,有利于消化煤电矛盾,促使集团公司发展电力业。
大同市国税局总会计师张真理说,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后,大中型煤炭企业将有能力集中资金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小型煤炭企业除受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的关停并转外,受规模所限无法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将逐步被市场排挤、淘汰出局。“这有利于整合有限的煤炭资源,促进大同市煤炭产业结构的升级”。
增值税扩抵部分规定有待明确“中部地区众多企业多年期盼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现在终于开始实施了,但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在执行的过程中还应该对政策进行逐步的完善。”采访中,一些企业向记者表示。
任润厚表示,在工业企业中煤炭企业税负本来就高,且煤炭成本中固定资产所含比重又畸高,同时随着矿井开采年限的延长,设备老化,目前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隐患,急需更新大量的固定资产设备。他建议国家应区别于其他工业企业增值税增量抵扣的政策,对老工业基地的特大型煤炭企业实行增值税全额抵扣政策,以鼓励企业加大对矿井的安全技术改造和技术设备更新,减少煤炭企业在安全投入上的“欠账”。
对政策中的增量抵扣办法,吴永平也认为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他说:“其一,如果企业今年实现的增值税未超过去年同期指标的,即使有固定资产抵扣税金也享受不到优惠政策,实际能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较少。其二,新办企业计算增量没有基数,可享受全额增量退税。这样一来,有些企业可能利用假新办、假重组钻政策的漏洞来享受优惠政策,即将存量固定资产通过变卖的方式获得抵扣。”
吴永平还表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政策措施来配套,但目前有些政策并不配套。比如,企业购进生产用的汽车取得的进项税额应予以抵扣,但是由于目前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汽车牌照需要提供的是机动车销售发票,没有此种发票无法办理汽车牌照。而根据税法规定,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对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购进的生产用汽车的行为,将不能享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优惠政策,这是与政策本身的宗旨不相符的。
还有部分纳税人反映,企业在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其销售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计入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以固定资产净值来确定的,但税收政策中并未明确企业采取何种凭证作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明确固定资产净值是指企业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还是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办法计算的净值,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额度。”
许多纳税人还建议,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在具体执行中,国税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减并申报程序,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让纳税人享受到办税上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