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新的车船税取代延续了21年的车船使用税。除了名字不同,取而代之的还有新的收费标准。同时新车船税将和交强险捆绑缴费。
“冰冻”了半年之久的车船税已于本月1日开征。作为有车一族的你,对于新车船税,一定有很多不解。
下面,我们来为你一一解读。
新车船税是财产税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7月1日开始征收的新车船税是由原来的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而成的。车船税按定额征税而非比例。
车船税随同交强险一起缴纳
从今年7月1日起,车船税将统一由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此次共有24家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列入代收代缴单位范围。这种税与费共同缴纳的方式是一种“搭车”行为,它方便了纳税人,同时也避免了缴纳交强险而漏缴车船税的情况。
征税标准大幅提高
为使车船税的税额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条例保持了原车船使用税税额的下限,而将上限提高了1倍左右。虽然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征收办法,但专家估计税费上调一倍的可能性极大。搜狐网对此次大幅上调的征税标准做了调查,92%的网友认为新车船税上调幅度过大并缺少合理依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杨志清表示,由于车船税是按定额征税而非比例,所以就存在征收幅度的问题。
新税征收在即车主从容应对
新购置的机动车,购置当年的车船税从购买交强险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同时依然要到地税部门缴纳车船税。
今年7月1日前交纳过交强险的车主,可以暂时不交2007年的车船税,在到保险公司缴纳2008年交强险和车船税的同时补交2007年的车船税。
同时,提醒应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及时缴纳车船税,因为逾期缴纳车船税的车辆要加收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