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日报报道,6日省科技厅透露,湖北省正式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首批30家试点企业近期将确定,它们的技术开发费,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按150%抵扣应纳税额。
按规定,试点企业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持续创新能力、行业带动能力和自主品牌、较强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
试点企业可获得15项优先支持,除安排一定的匹配经费,及优惠的纳税政策之外,在国家及省内各种项目的推荐、融资担保、技术创新组织(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的设立、对人才的激励等方面,都将得到各相关单位的扶持。
本次试点的主要内容有5大项,包括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研发机构、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激励机制,以及加强产学研合作、建设技术创新联盟等。试点时间为3年,对成效显著的企业,将优先推荐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
省科技厅介绍,开展该试点,是为了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引导它们走创新型发展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