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8月起中国恢复向外资照章征收海洋石油出口税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财经网 日期:2007-7-12
    自八月一日起,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外国合同者,按合同规定所得原油出口,照章征收出口关税。原先关于免征出口税的规定,同时被停止执行。

  下月起,中国将调整原油出口税收政策。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外国合同者。

  财政部今日发布消息说,自八月一日起,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外国合同者,按合同规定所得原油出口,照章征收出口关税。原先关于免征出口税的规定,同时被停止执行。

  外国合同者按此前已签订并已在执行的合同规定,所得原油在二0一二年八月一日前装运出口继续免征出口税。

  财政部介绍说,今年八月一日前,对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外国合同者,按合同规定所得原油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返还。

  据悉,中国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能力不断增强,海洋油气业发展较为迅速。去年,海洋油气业总产值已达一千多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近三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