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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防止不符合政策和标准的企业进入市场
核心提示: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07-7-16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说,工商系统将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和实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目标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坚决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防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进入市场。

  全国工商系统要紧紧抓住经济结构调整这条主线,着眼于科学发展,大力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继续支持加快电力、文化、铁路、金融体制等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支持个体私营企业收购、兼并或参股国有、集体企业,支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个体私营企业;支持外商在我国设立具有先进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

  工商系统要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商事登记制度。认真执行企业登记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项目,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都应予以登记;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认可的,都要积极支持;凡法律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领域和行业,都要允许进入,保障市场主体准入的法律地位平等、规则公平、标准统一、机会均等、退出市场有序。

  当前,全国工商系统将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的工作,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非法雇佣童工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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