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深圳推三大税收政策调控房价 将对二手房征土增税
核心提示: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日期:2007-7-18
    为了发挥税收对社会经济的调控职能,对高涨的房价实行间接调控,昨日,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深圳将加强房地产业中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征管。

  章家寿表示,提高和加强税收征管,能减少地产投资商的利润,从而减少对房地产的投资;征收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有利于遏制个人炒房,从而降低需求,调低房价。

  章家寿透露,深圳地税局对二手房交易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对二手房交易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商进行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等三项办法已经进行研究制定,这三项办法将尽快推出,具体时间有望在今年9月之前。

  三大办法控房价

  加强个税征管:建二手房价评估系统

  深圳将在二手房交易中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章家寿表示,目前二手房交易中还存在“阴阳合同”,报税价格远远低于实际成交价,“这样交税款是偷税行为,我们将依照法律进行追缴”。另外,他透露,为了杜绝“阴阳合同”,遏制炒房行为,地税局和房产有关部门已经做好沟通准备,将建成二手房价评估系统,对不诚实的二手房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征收个人所得税。

  清缴土地增值税:逼房产商吐暴利

  章家寿介绍,深圳2005年11月开始对房地产商征收土地增值税,方法是:在房地产项目完成后开始销售时,按照非普通住宅1%、普通住宅0.5%的税率预征收,待项目销售完毕后,核实收入,按照土地增值率汇算清缴。

  章家寿表示,目前对土地增至税开征快满两年,一些房地产项目陆续销售完毕,地税局近期将出台对房地产商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的办法,对销售完的项目进行核实,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据他估计,汇算清缴后的土地增值税收入将是已预收税款的10-20倍。

  二手房征土地增值税:可能按成交价乘0.5%收

  个人在进行二手房交易中有收益的,也将交纳土地增值税,深圳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透露,深圳肯定将对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主要针对二手房非普通住宅交易。

  章家寿表示,由于二手房非普通住宅增值率计算困难,将考虑固定一个税率。上海按0.5%对个人二手房交易进行土地增值税征收,深圳可能会考虑此方法,即成交价乘以0.5%为应纳税款。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