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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划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 文化单位可享税收优惠
核心提示:
来源:信息日报 日期:2007-7-19

    17日,记者获悉,南昌市被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新增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同时我省新增的地区还有赣州市、萍乡市。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所有文化单位可享受税收优惠,包括“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电影发行企业向电影放映单位收取的电影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等。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文化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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