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土地增值税政策已经在全市全面实行,相关文件已经签发,并已下达到各地税分局,从“文到之日”起执行。由此看来,征缴也就是“近几日的事”,而非坊间盛传的“8月1日”。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去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文,南京市只是进一步明确后,于近期重申而已,并非什么新政策。
办税窗口即将代扣
据地税部门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此前统一下发文件,要求地方开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到达各个城市时间略有不同。上海作为直辖市早于南京公布征收方案,且制定的非普通住宅核定税率为0.5%.南京市地税局依据江苏省的政策,核定税率最低为1%.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华侨路35号的房产交易中心地税窗口。相比前日,前来咨询的市民并未增多,大厅现场显得较为平静。办税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有关土地增值税的具体执行时间,他们目前还在等上头的通知,暂时仍按照老规定执行。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回复说,各分局已经第一时间积极部署工作,由于是非手工开票,电脑调试可能还有一个过程,不过,这个过程会很短。
已过户者需主动申报
南京市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布后,这两天忙着过户的市民不少。地税部门表示,由于手续衔接问题,这部分急着过户的人没有按照新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但也必须自己主动到各营业大厅申报税款。如不申报,被查实者,税务部门将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