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办税窗口即将代扣 南京市征收土地增值税可能提前
核心提示:
来源:南京晨报  日期:2007-7-19
    南京市土地增值税政策已经在全市全面实行,相关文件已经签发,并已下达到各地税分局,从“文到之日”起执行。由此看来,征缴也就是“近几日的事”,而非坊间盛传的“8月1日”。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去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文,南京市只是进一步明确后,于近期重申而已,并非什么新政策。

  办税窗口即将代扣

  据地税部门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此前统一下发文件,要求地方开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到达各个城市时间略有不同。上海作为直辖市早于南京公布征收方案,且制定的非普通住宅核定税率为0.5%.南京市地税局依据江苏省的政策,核定税率最低为1%.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华侨路35号的房产交易中心地税窗口。相比前日,前来咨询的市民并未增多,大厅现场显得较为平静。办税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有关土地增值税的具体执行时间,他们目前还在等上头的通知,暂时仍按照老规定执行。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回复说,各分局已经第一时间积极部署工作,由于是非手工开票,电脑调试可能还有一个过程,不过,这个过程会很短。

  已过户者需主动申报

  南京市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布后,这两天忙着过户的市民不少。地税部门表示,由于手续衔接问题,这部分急着过户的人没有按照新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但也必须自己主动到各营业大厅申报税款。如不申报,被查实者,税务部门将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