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在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一、近年来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一)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显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党组高度重视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先后提出“人才兴税”、“以能力建设为主线加强教育培训”等理念,形成了“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技能,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工作思路,有效地指导了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总局制定实施《2003~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全国税务系统“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目标和任务。各级税务机关按照中央和总局要求,坚持放开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把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六员”培训等具体措施。推进干部教育培训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明确了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各部门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切实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加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的岗位培训。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贴近岗位工作需求,加强以“六员”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基层一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在岗自学、岗位练兵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开展专业骨干培训,推进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实际开展继续教育,鼓励干部在职取得更高层次学历。与2002年相比,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干部职工总数达到87%,提高了15.5个百分点。在岗考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综合司法考试资格的税务干部达到27000多人,占全系统正式人员的3.62%.
(三)教育培训基础保障功能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院校建设得到加强。税务院校从普通学历教育向干部教育培训转轨基本完成。加大干部教育培训院校改革和设施改造力度。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扬州税务干部学院的转轨改制成效显著,长沙、大连等干部院校改造稳步推进,各省税务干部学校得到充实,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作用。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定期举办师资进修班,提高专职教师教学水平。采取评聘等办法吸收社会知名专家教授、优秀税务干部作为兼职教师,促进了教学水平的提高。教材和课程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包括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更新知识三大类,涵盖税收工作各个领域的全国税务系统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系列教材顺利出版发行。及时组织编写了适应“六员”培训需要的教学大纲和相关教材。以岗位培训系列大纲和教材为基础,开发制作了15部电子化教材,制成光盘及时下发基层供广大税务干部学习使用。各地也适应业务工作需要,积极开发岗位分类教材、讲义、活页教材,建立网上学习系统和电子题库。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不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有所增强。
(四)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日益规范。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实行由各部门提出培训需求、教育部门统筹制定计划、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实施的办法。健全教育培训项目,规范项目审批、实施等程序。制定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实施办法,规范教育培训分类管理。认真执行教育培训工作考评办法和培训项目质量评估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反馈,提高干部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开展培训,提高了培训效率。推进网络学习、远程教育、电化教学,大力推广菜单式培训与案例式、互动式、研究式教学方法。加强教育培训科研工作,不断创新培训管理理念和理论。加强教育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之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努力提高教育培训管理者水平。
全国税务系统大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税收工作大局的作用。通过开展多层次、分类别、全方位的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税务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各项要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强化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了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促进了税收工作的全面开展。依法治税深入推进,税收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03年全国税收收入突破2万亿元,2005年突破3万亿元,2006年达到37636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24947亿元,同比增长29%,增收5615亿元,各项税收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新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形势任务,新时期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基本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以能力建设为主线,突出教育培训重点,改进方式方法,加强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制度机制,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贯彻上述总体要求,要遵循以下原则:以人为本,按需施教。这是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党和国家需要与干部个人成长需要的统一。要关心人、爱护人、激励人、塑造人,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根据税务干部的自身特点和税收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要遵循干部的学习、工作和成长规律,使广大税务干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育培训活动中来。要把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在教育培训中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在实践锻炼中增强干部的本领和才干。
全员培训,保证质量。这是实现干部教育培训战略任务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干部教育培训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全员培训的理念,不断扩大教育培训的范围和覆盖面,积极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要大力推进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引导全体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提升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要注重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做到以较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成果反映到推动税收工作上来。
全面发展,注重能力。这是干部教育培训目标的要求,体现了全面和重点的统一。要牢固树立使被培训者得到全面发展的理念,全面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能力素质和健康素质,使广大干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丰富的文化知识、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各项税收工作中去。要将税务干部的能力培养贯穿到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实现教育培训由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的转变,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培训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这是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的要求,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要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围绕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工作主题开展教育培训,更好地为税收事业发展服务。要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选择培训方式,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提高干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完善机制,科学管理。这是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推进的要求,体现了制度和管理的统一。要建立健全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学员管理、考核考评等一整套制度,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富有成效。要在教育培训工作中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探索和掌握教育培训工作规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这是干部教育培训时代特征的要求,体现了继承与发展的统一。要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发扬税务系统多年来在干部教育培训观念、内容、方式方法、组织管理等方面积累的有益经验,借鉴国内外教育培训的先进做法,以观念创新为先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三、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分级分类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要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始终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重中之重。总局要重点抓好司局级领导干部轮训和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发挥国家税务总局党校、长沙、大连税务干部学院的主渠道作用,每年有计划地培训司局级领导干部150人左右,培训处级领导干部1800人左右。各省局要在总局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省税务干部学校,抓好处科级领导干部的轮训,重点抓好县(市)局局长的培训。
加强基层一线干部教育培训。要以提高执法水平、管理水平和岗位操作能力为重点,以“六员”培训为抓手,加强对基层一线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基层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基层干部每年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天。按照初任培训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新录用人员进行统一规范的初任培训。各省、市、县局要根据基层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岗位要求,制定详细的一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加强业务骨干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系统内外资源,加快培养实际工作中急需的税收管理、法律、会计、统计、审计、政府采购、外语、计算机、文秘等各类专门人才。有计划地开展学历学位教育,争取到2010年全系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占全体干部比例达到3%左右。加快税务系统专门人才库建设,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综合司法等资格考试。大力实施“智力援西”工程,为西部省区培训专业骨干人才。总局要统筹业务骨干培训,每年举办各类高级研修班和专业骨干培训班。各地要研究制定业务骨干培养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二)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培训。要切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武装工作,进一步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税务干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要加强国情形势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干部以开阔的眼光观察和认识世界,把握时代脉搏,增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要切实加强宗旨教育,引导税务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坚持依法治税,组织好税收收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要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崇尚勤俭节约的好风气,引导税务干部保持艰苦奋斗、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培训。要加强法制教育,引导干部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宪法培训,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培养基本法律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增强规范行政的意识。组织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和掌握通用法律法规,继续开展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治税的本领。凡新出台税收法律法规政策都要及时组织干部学习,弄懂基本要求,严格按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下转第二版)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培训。要按照建立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总局党校和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学计划,深入进行廉洁自律教育、法纪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教育,使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不断提高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经受住偷骗税与反偷骗税、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考验。
加强税收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教育培训。要进行宏观经济知识的培训,掌握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为开展宏观税负、行业税负和税收增长弹性分析等工作服务。要加强财务会计知识的培训,使广大税务干部更好地加强纳税申报审核,强化企业纳税评估,有效实施税务稽查。要开展外语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涉外税收管理水平,加强反避税工作,更有效地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要重视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收管理水平。要加强内部行政管理知识的培训,促使税务干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加强文化素养教育培训。要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引导税务干部培养科学思维,提高创新能力。要开展文艺、历史、哲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头脑,提高广大干部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促进人文精神的养成。还要注意培养干部塑造健康的人格,倡导豁达、乐观、宽容的精神,以开阔的心胸和积极的心境,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正确对待职级的调整、工作的变换、福利待遇等等,正确看待自己、他人和社会,始终保持自我心理的和谐。
(三)抓好干部教育培训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院校建设。要充分利用税务系统干部院校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挥总局扬州、长沙、大连税务干部学院和各省税务干部学校的作用,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税务干部培训院校体系。税务干部院校要在税务机关党组领导下和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实施培训计划、组织具体培训项目、完成培训任务的重要职责。努力办好总局党校。税务干部院校要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贴近税收工作实际,创新培训内容,提高教学水平。要深化教学改革,做到税收工作需要什么就重点培训什么。科学合理设置班次。
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要抓好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与管理资源,充实一线教学力量。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采取脱产培训、高校进修、挂职锻炼、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等多种措施强化专职教师的培养。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职称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采取引进、培养、调整等措施,改善专职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兼职教师管理和考核,调动兼职教师的积极性。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要努力改善教师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在全系统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推进教材和课程体系建设。用好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组织编写适应税务干部岗位培训需要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坚持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使用相结合,继续组织好岗位培训系列教材的修订工作,并根据培训课程体系的需求,及时更新、补充教材内容,编写新教材。根据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需要,建立税务干部培训的通用课程和分岗位的专业课程。完善课程设计,特别要增加加强税收管理的相关内容。
保证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各级税务机关要树立干部教育培训投入是最有效益投入的理念,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使教育培训经费随着教育培训工作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完善制度,切实加强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培训项目审核,保证专款专用,并做到精打细算,减少浪费,提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四)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加强教育培训的规划和指导。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及时研究制定税务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继续实施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统筹安排各项培训需求,认真落实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加强教育培训的指导性意见。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岗位培训知识体系,制定完善各层次、各岗位的知识能力标准框架。及时更新知识内容,把与税收业务密切相关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列入培训内容。
合理安排脱产教育培训与在岗自学。开展脱产培训要根据税收工作情况而定,做到既通过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又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要合理确定脱产培训对象,按照工作和培养的需要确定人选,不能搞成变相的福利、照顾。要根据税收重点工作确定脱产培训内容,做到通过培训达到推动税收工作的目的。要把开展在岗自学作为税务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和岗位技能的重要方式。各级税务机关要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对干部在岗自学提出明确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加强境外培训管理。
改进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大力推广研究式、参与式、互动式教学,把研究税收问题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广泛运用案例式教学,把税收实际工作中的真实事例加以典型化,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提高税务干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拓展培训的空间和载体。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务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远程教育培训平台的建设。
创新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深入研究探索成人学习教育的规律,改进教育培训的理念、方法和手段。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和国内其他行业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各级税务机关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
加强学风学纪管理。要大力倡导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良好风气,引导学员潜心钻研,刻苦学习。要加强教育培训纪律管理。学员要自觉遵守学员守则和教育培训机构学习管理制度。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把学员的学风和学习纪律作为考核鉴定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教育培训的教学组织管理和后勤服务管理,提高保障水平,建设学风清正、纪律严明的和谐校园。
(五)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下发税务系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进一步修订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等实施办法。完善分级培训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教育培训中的职责。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
健全学员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建立培训学分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培训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合理设定相应学分,学员必须按规定完成学分。实行培训班跟班制度,由组织单位派出联络员跟踪了解培训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完善班委会制度,每个培训班都要建立班委会,加强自我管理,组织开展党团和社会主题实践活动。
完善教育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与干部的上岗、考核、提拔、任用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不经初任培训不能上岗,不经任职培训不得转正。坚持述学、评学、考学相结合,对学习优秀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志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补训;对完不成教育培训任务或学习效果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
完善教育培训工作考评制度。适时修改总局教育培训工作考评办法,完善培训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考评。对各级税务机关,重点考评落实总局有关培训规划、制度和任务的情况,培训组织实施及效果情况等。对培训机构,重点考核办学方针、培训质量、组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情况,严格奖惩,并提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定期对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业绩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四、切实加强对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一)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各级税务机关主要领导同志要对教育培训工作统筹部署,全面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积极抓好分管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总体部署抓好本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带头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计划参加学习培训,带动全体干部积极参加学习培训。
(二)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教育部门归口管理,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总局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对师资队伍的培训,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直接组织全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省局负责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督导落实,直接组织部分处级领导干部、科股级干部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市局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组织所属相关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人员的培训。各级教育部门是主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级和下级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人事部门要研究措施,把干部的培训与使用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机关党委(办)、纪检监察部门要分别在组织党务培训、加强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巡视部门要在巡视工作中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业务部门要及时提出培训需求,提供培训内容,积极参与培训项目的筹划,配合教育部门搞好培训项目的实施。
(三)加强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广大教育培训管理者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成为懂教育、晓税收、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党性锻炼等措施,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培训工作各项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能力建设。开展以学习、研究、锻炼、成长为主题的练内功活动,努力提高组织教育培训工作的本领。要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努力在政策指导、沟通协调、信息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做到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向培训对象和培训机构了解情况,多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基层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各级税务机关领导要切实关心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健全管理机构,保证足够的人员编制,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同志们,促进科学发展是时代的主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是事业发展的要求。新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促进税收事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