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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三度出轨调控陷入僵局 物业税再度引发关注
核心提示:
来源:经济观察报 日期:2007-7-28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7月23日公布的调查显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在今年6月同比上涨了7.1%,包括经济适用房、普通住房和高档住房在内的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则上涨了7.4%。与此前房价上涨后国六条、国八条应声而出不同的是,这一次,相关部门坦承房价调控任务艰巨。

  7月24日,上述调查结果发布的第二天,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毫不讳言政策目标与人民群众实际要求之间相差太远,他表示,稳定住房价格的任务相当艰巨。但他同时说:“调控房价的主要职能在建设部,建设部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发稿前,建设部并未接受本报采访。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宣传处亦对本报记者称:“房价调控是个综合治理的问题,不是央行一家所能回答的。”

  物业税猜想

  前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中心主任、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谈及第三轮房价上涨时称,在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之前,对于本轮房价上涨,并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除非使用撒手锏”。聂梅生所指的“撒手锏”,是设法抑制投机性需求,对房地产交易和持有征更重的税。不过,聂梅生自己也基本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因为不到万不得已,政府是不会正式实施的“急刹车”的。

  今年1月1日土地使用税调整,曾一度被认为是开启了2007年房地产税费调控的序幕,这其中,悬念已久的物业税再度引发普遍关注。支持者多认为,开征物业税可以增加投机者的持房成本,从而通过市场的内在调节达到投资与需求的相对均衡。记者采访中发现,短时期不会开征的信号已经传来。

  来自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消息称,关于在房产保有阶段征收税费的事情,目前是处于模拟评税阶段,至于何时征收,尚不得知。

  这既与住房普查有关,也与该税种的复杂性有关。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接受本报采访时称:“住房普查尚需要一年的时间,还谈不到何时征收住房保有税。”媒体曾提出的保有税试点地方深圳、重庆、北京等多个城市,并未处于试行阶段,还仅处于“空转”阶段。

  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接受本报专访时也表示物业税可能不会出台。对可能按面积或套数征收的两种说法,他都表示了质疑,倘若家庭第二套住房征税,但个人所得税征收都未建立家庭征收的机制,显然配套不足。大户型征税,一样存在如何界定大户型的问题。而物业税是否就是房产保有税种,其中概念的规范性,他仍旧持保留态度。他希望这些都用法律确立下来。

  无招胜有招?

  但也有专家并不支持开征物业税。中国土地学会的理事严金明认为:“征收物业税,对降低房价不见得有好处。税收还是应该回到本质,就是政府财政收入,而非调节房价。”在他看来,面对新一轮的房价上涨,并不一定需要新一轮的调控,即便有宏观调控,政策也应该比较温和,“最重要的还是对原有的调控措施的逐步落实。”

  接受记者采访的部分专家学者和严金明持有同样的观点。在他们看来,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各方应着眼于长远,较为合理的治理方向仍需重回“国六条”的结构调整。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称:“政府土地政策也用了,利率政策也用了,税收政策也用了,就剩下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了。”持同样观点的还有任志强,他向本报明确表示:“宏观调控的政策已经没有什么可出的了。”同时,“宏观调控不应该也不可能以调控资产价格为主导了。”

  北京大学经济所房地产金融中心主任冯科对记者称:“目前政府的宏观调控的重点更多的应该是股市。地产调控只是梳理已经布置好的结构,而不是新一轮的大砍大改。”

  根据7月份国土资源局发布的数据:“今年1-5月份,全国住宅用地土地供应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5.5%,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总量比去年同期增加76.3%,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总量比去年增加166%。”7月12日,与徐绍史共同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的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表示,国土资源系统已根据国务院的调控要求,加大土地供应。而之前,严把土地闸门、限制土地供给是调控的主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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