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川国税局对全县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评估,截至目前累计评估补税款9.3万元,滞纳金0.47万元,有效地推进了陆川增值税管理工作。
此次专项评估,是按市国税局的要求进行的,是在全县一般纳税人企业中2006年度存在滞留增值专用发票又不能自圆其说的企业进行。这次专项评估中,该局改变了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方式,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针对部分企业账册不健全、不按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等问题,主动帮助企业进行了建账辅导,同时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对税收法规不了解的情况,向企业宣传和解读了税法知识,得到了企业的认同和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