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名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北京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细则。今年4月份征期暂缓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将在10月份征期合并征收。2008年及以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仍然按照现行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办法实施。
北京地税局同日出台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这份文件的要求,北京地税局各分局将对土地增值税的税源情况进行严格的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