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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地方税务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新的车船税实施办法顺利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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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
来源:广西地税 日期:2007-8-10 |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新的车船税实施办法顺利施行。一是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学习《办法》的规定,准确把握有关内容和新、旧条例的不同部分,提高税务人员掌握、运用新法规的能力,在工作中做到熟练运用。二是指导分局与公安交警、交通征稽等相关单位沟通,协商解决原来由交通部门代征车船使用税转为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衔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车船税征收过渡期内管理问题,以确保新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大对新车船税的宣传力度,下发了《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法规适用指南》和《车船税宣传资料》,要求各分局及时组织学习并主动分发到纳税人手中,让纳税人理解新的税收政策,为开展新车船税的征收管理打下基础。四是全面收集和及时掌握车船税税源情况,加强与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的协作,及时掌握车船税的税源变化,以保证征收管理落到实处。五是及时制定计划,对车船税开征后的税收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确实掌握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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