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我国开始上调铜、钨和铅锌矿石产品的资源税,三种矿石产品资源税率涨幅达300%至1600%不等。
这是我国自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最大幅度的一次调整。这一政策意欲何为?上游矿山企业、下游冶炼加工企业以及地方政府会受到何种影响?本报组织了本期专版,就此进行深入探讨。
对“两高一资”行业深度调控的明确信号
“我国此次提高铜、钨、铅锌资源税是在这些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日益短缺、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过度发展的背景下作出的决策。”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博士梅新育说。这是在近期一系列税收政策调控基础上,再次对高污染、高能耗以及资源性产品等“两高一资”产业加以调控。
尽管近年中央政府一再强调要节约利用资源,但由于资源价格便宜,受利益驱动,一些地方矿山乱采滥挖现象严重,导致矿产资源浪费和过度开采。以钨为例,中国钨的储量位居世界第一。国土资源部今年下达的钨精矿总量控制指标约为6万吨,但上半年全国钨精矿产量已达39664吨,钨品出口总量达15531.6吨,同比增长1.22%。
如今世界钨工业每年消耗钨资源总量至少有70%由中国供应。宝贵的资源被消耗,还造成了高污染、高能耗。我国每年钨铁出口量在6000吨左右,每生产一吨钨铁将排放出300立方米的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中国钨协指出,生产钨铁这种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的产品出口,不仅消耗了大量钨资源,还使我国沦为西方发达国家转移污染的场所。
由于有悖保护性开采的原则,我国铜、钨资源在世界的占比开始下降。目前我国铜资源严重不足,每年三分之二的铜精矿需要从国外进口;中国钨协表示,按照目前的产量,中国现有钨储量的静态保证开采年限仅为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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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之国内资源利用效率普遍偏低,铜、钨等矿产资源供需方面的矛盾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存在。“调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在国外被视为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的有效举措。”他说。
“铜钨资源税上调释放出国家对‘两高一资’行业进行深度调控的明确信号。”梅新育认为,为了促进资源有序利用、合理开采,政府今后还会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甚至出台更大力度的调控措施。
对矿山、冶炼、加工企业影响有限
“对企业影响不大。”未等记者把话说完,江铜集团公司的一位部门负责人就对资源税调整的影响做出了回答。
江铜是国内最大的铜生产商,旗下的德兴铜矿是国内最大的铜矿山。江西铜业此前发布的公告称,根据铜矿资源税的上调标准,经初步估算,公司2007年度将因此比原标准增加应缴税款7125万元。而江铜去年销售收入突破300亿元,利润超过40亿元。“相对于江铜丰厚的利润而言,资源税上调增加的成本占比很小。”这位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有色金属价格的快速上涨。伦敦铜价已经由2004年初的每吨2000美元涨至目前的每吨8000美元左右;锌价由每吨1000美元涨至目前的每吨3500美元左右;铅价由每吨800美元涨至目前的每吨3200美元左右。而国内钨价自去年以来一直稳定在每吨10万元的高位。
江西省稀土稀有金属钨业集团高级经济师祝修盛说,在铜、钨、铅锌价格高企的背景下,资源税占矿山利润的比例很小,因而不会对矿山企业产生太大的影响。
以铜为例,粗略计算,每吨铜精矿铜含量的资源税约为1000元,这一数据相对于目前国内每吨铜6万元的高价而言,因标准提高需上缴的资源税对于企业影响有限。
铜、钨、铅锌是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此次资源税上调会不会带动资源产品价格的上涨,从而推动物价的全面上扬?对此,祝修盛分析说,从市场价格传导机制而言,矿山企业会将资源税增加的成本转移给下游的冶炼、加工企业,客观上会对有色金属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在短期内更多地体现在心理层面。
“由于每吨矿石增加的资源税数目并不多,同时国家在铜、钨等有色金属行情看好的情况下上调资源税,对下游企业的冲击很容易得到消化。”梅新育说。
记者采访发现,当前矿山企业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等掠夺性开采现象普遍存在。祝修盛指出,此次资源税上调是以往调控政策的延续,充分表明我国对“两高一资”行业的调控日益趋紧,税率上调后,对矿山企业而言生产成本增加了,利润自然会减少,这反过来必然逼迫企业合理开采,不断提高矿石的回收率,最大限度地利用宝贵的矿产资源。“毕竟矿山的资源是有限的!”
受益最大的是地方政府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余木来说,铜、钨、铅锌资源税上调后,受益最大的就是地方政府。
以全国钨矿主产区江西省赣州市为例粗略估算,全市每年钨精矿产量约2万吨,以原有的标准征收资源税,全市每年因开采钨矿征收的资源税只有100多万元,而此次资源税上调后,每吨钨精矿缴纳的资源税超过1000元,全市每年开采钨矿征收的资源税就新增财政收入逾2000万元。
“资源税上调还有助于改善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收益分配不合理的格局。”梅新育指出,随着企业兼并和行业整合步伐加快,当前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全国性的大型矿产开发企业总部大多位于东部发达地区,而矿产资源多数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这种状况客观上造成我国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格局不合理。一方面,因资源税赋过低,矿产所在地分享的收益太少,甚至不足以补偿当地居民因开采矿产而承受的损失(如土地沉陷、地表植被和地下水受破坏等);另一方面,矿产开采企业所得太多,从而导致了劫贫济富的区域转移支付。
“资源税上调后,矿山企业将部分利益让给地方,也有助于地方政府开展环境治理和恢复生态。”余木来说。
由于资源税赋不合理、行业准入门槛过低等因素影响,自2004年以来,全国铜、钨行业相继出现投资过热的局面。以钨的初级产品仲钨酸铵(APT)为例,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APT产能已经超过16万吨,同比增长24.9%,其中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新增的APT生产企业向钨矿产地集中,仅赣州市一地,APT的生产能力已经达到7.8万吨,占全国APT产能的47.8%。而据中国钨协统计,2006年全国APT产量仅4.6万吨,产能利用率不到30%,相当一部分企业陷入亏损。
有专家分析说,长期以来,由于资源税过低,地方政府收益过少,资源丰富的地方往往会鼓励企业就地加工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这并不是有效的资源利用模式,相反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行业盲目重复建设,导致产能过剩。
祝修盛乐观地认为,铜、钨、铅锌资源税上调后,地方政府从中直接受益,企业也会吸取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教训,这些行业投资过热的状况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