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供应《往来收款收据》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厅的文件精神,收款收据必须由财政部门印制,我局决定从通知之日起停止供应《往来收款收据》。请需要使用收款收据的纳税人自行与财政部门联系。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