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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东盟各国减免5375种产品关税 平均税率5.8%
核心提示:
来源:新华社 日期:2007-8-17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16日透露,自2005年7月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实施以来,我国对东盟各国已减免了5375种产品的关税,平均税率从9.9%降到5.8%。与此同时,东盟各国对我国的平均关税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是我国同外国签署的第一个以实现产品零关税为目标的协议。《协议》实施两年来,我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增长加快,经济融合加深,企业联系加强,人民生活受益,取得了积极效果。

  2006年我国与东盟贸易额达1608.4亿美元,同比增长23.4%,其中我国进口895.3亿美元,增长19.4%,出口713.1亿美元,增长28.8%。今年1-7月,双边贸易额达1097.7亿美元,同比增长27.5%,其中我国进口587.7亿美元,增长22.4%,出口510.0亿美元,增长34.0%。从降税产品来看,我国向东盟出口较多、增长较快的是船舶、针织服装、陶瓷制品和蔬菜,我国从东盟进口较多、增长较快的是铜制品、橡胶制品和可可制品。

  我国是东盟第四大贸易伙伴。今年上半年,东盟也成为我国第四大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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