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税法对于慈善捐助的优惠政策不断引来“捐款越多纳税越多”的争议,即将报送国务院审议的《慈善法》将在这方面有所突破,进一步激发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昨天,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说,目前《慈善法》经民政部审议通过后,还将报送国务院审议,并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进行最后审议。
窦玉沛表示,这部慈善法主要是对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信托、志愿者服务、奖励与鼓励政策,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
作为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民政部成立了专门的法律起草小组,并于2005年正式启动了《慈善法》的起草工作。在这两年中,慈善法框架草案已经几易其稿。对于《慈善法》的争议一直集中在如何扩大慈善组织生存空间以及捐款的税收优惠额度上。
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最有力手段就是制定明确的免税政策。而我国目前对于募捐税收问题的政策比较模糊,税收优惠额度偏低、申请免税的程序繁琐,无形中打击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只有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才准予免税。“如果按照新的税法,我们捐赠时就会考虑捐款总额不超过总收入的12%,所以一定程度上会控制捐赠数额。”一位民营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透露。“捐款越多,纳税反而多了,谁还愿意捐。”这位负责人说。
面对这样的情况,《慈善法》将突破对慈善行为的现有鼓励机制,并对免税申请程序进行简化规定。另外,对义工、志愿者的社会与法律保障等也将包含在新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