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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年金“万亿元”巨大潜在市场如何浮出水面
核心提示: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7-9-3

  记者从日前于沈阳举行的保险业参与辽宁省企业年金改革试点成果发布会上获悉,从2001年到2006年,企业年金年均增长规模为100多亿元;到2006年底,全国企业年金总规模为910亿元。一个几年前专家预测的2010年总规模达1万亿元的巨大潜在市场如何成为现实市场,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探索。

  企业年金是国家政策扶持下,企业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在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被誉为仅次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障第二支柱”。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一方面可使企业职工退休后增加养老收入,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把职工利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同时,企业年金具有积累性、稳定性、规模性,以及追求长期回报的特点,对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000年,国务院决定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2004年,有关部门确立了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现了国家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建立、市场化管理运营、政府加强监管的原则。

  2003年底,辽宁省率先在全国进行企业年金市场化管理运营试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作为保险行业的唯一代表参与试点。次年8月,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其属下的太平养老保险公司签订了中国企业年金市场化管理运营的“第一单”,完成了70户省直企业积存的年金基金和账户的转移。

  3年试点证明,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的开拓中,显示了专业经办机构的技术、服务和创新优势。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要鼓励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的发展,给予其充分的发展空间,使其成为企业年金市场的推动者和领跑者。

  在年金市场成熟的国家,60%以上的企业有年金计划。而在中国还存在对企业年金缺乏认识、不够重视的问题。调查显示,企业经营者中知道企业年金的只有40%。有三分之一的企业主认为企业没有这个责任,很多员工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认为建立企业年金不能解决眼前的一些现实问题。

  陈良认为,企业年金市场当前亟须两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全国统一的企业缴费税收扶持政策;一是个人缴费延迟纳税政策。

  从长期发展情况看,中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数量庞大,将成为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有专家认为,有关机构应抓紧研究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通过集中管理和运营,发挥规模效应,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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