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年初盐资源税政策调整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又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从2007年9月1日起,盐的增值税适用税率由现行的17%统一调整为13%.据权威人土的粗略计算,此次盐产品增值税率调整,可使盐业企业利润增加6亿元,加上今年2月份盐业资源税税额标准的调整,盐行业可减轻负担近10亿元,这有利于行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动力。
政策连连调整,盐行业沐浴减税阳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年初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盐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自2007年2月1日起调整盐业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其中,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通过提取地下天然卤水晒制的海盐和生产的井矿盐,其资源税仍分别按每吨20元和12元征收。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规定自9月1日起,盐(指主体化学成分为氯化钠的工业盐和食用盐,包括海盐、井矿盐和湖盐)适用增值税税率由现行的17%统一调整为13%.权威人士指出,今年盐税政策连续调整,对长期处于困境中的盐业企业减负来说意义重大。福建省盐业总公司有关人士介绍,作为我国南方海盐生产基地,福建省盐业企业从政策调整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据了解,今年1月~7月,福建共生产海盐17.45万吨,实现销售28.68万吨。据业内相关人土的粗略计算,此次盐产品增值税率调整,可使福建盐业企业利润增加9000多万元,加上今年2月份盐业资源税税额标准的调整,福建盐行业可减轻负担近亿元。
据了解,现行的盐税是国家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将原有的盐税一分为二,即分解为对原盐征收增值税和资源税。前者主要侧重于对制盐业收益发挥一般调节作用,而后者则侧重地发挥对其特殊调节或级差调节作用。可税制改革后的工业产品税负水平普遍降低,如以盐为主要原材料的纯碱、烧碱行业税负水平降低了近20%,而盐业税负水平却大大提高,且不说现行增值税税率一律为17%,就是资源税的税额为北方海盐区每吨20元,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每吨12元,也较税改前增长近3倍,高于国外盐业和国内原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等其他行业的资源税税额。盐业的整体税负水平偏高。
“目前我们的综合税收负担率高达19.27%,这还不包括每吨80元的盐业专款和其他费用负担。如果税负不降下来,企业是很难生存下去的。”漳浦盐场场长黄宏星认为。国家对盐税政策的调整,考虑了盐业资源的综合利用,符合目前盐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取向,也有利于企业的利润积累,以及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盐增值税率下调或惠及两碱行业在这次的盐增值税政策调整中,主体化学成分为氯化钠的工业盐和食用盐,包括海盐、井矿盐和湖盐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由17%统一调整为13%。业内人士表示,这次盐增值税率的下调不仅缓解了制盐业的经营困局,更为以盐为原料的“两碱”(纯碱和烧碱)行业带来极大利好。
据悉,“两碱”行业是用盐大户。在原盐的消费结构中,“两碱”工业用盐约占80%左右。中国盐业协会统计快报显示,2007年1月~6月,盐的消费量为3402万吨,同比增长26%.其中“两碱”工业用盐2710万吨,同比增长30%,占79.7%.据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和中国纯碱工业协会的预测,2007年纯碱、烧碱新增产能200万吨,需消耗原盐270万吨。工业盐增值税税率下调后,仅此一项,“两碱”行业就可增效1296万元。
山东海化集团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盐化工企业。该集团每年生产原盐200万吨,一年生产“两碱”要消耗原盐350万吨左右。该企业按现在的原盐价格估算,调税后海盐每吨下降4.8元,那么,200万吨原盐企业可增效960万元。同时,企业的“两碱”产品因降税将获利840万元左右。
但业内人士提醒,“两碱”行业不能过于乐观,盲目扩产。一方面,“两碱”产品属“两高一资”产品,国家已出台各种措施严控“两碱”新增产能;另一方面,原盐供应受天气及市场因素影响大。根据发改委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受上半年降雨因素影响,占全国产量近50%的北方海盐区高级卤水普遍受损,海盐减产已成定局。进入7月份,山东、河北地区吨盐出厂价率先提高20元~25元,这势必影响到“两碱”行业的生产。
扭转盐行业颓势,光靠减税还不够“以减轻盐业税收负担为特点的盐税政策调整,确实给盐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利好,对帮助盐行业走出长期的财务困境意义重大。但是,要彻底扭转盐行业颓势,光靠减税还不够,提高制盐工业工艺技术及装备水平,改革盐业计划管理体制也是当务之急。”福建省漳浦盐场场长黄宏星说。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制盐工业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偏小且数量较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工商登记的制盐企业多达840余家,年平均产能6.5万吨左右,原盐产能前20位企业的生产能力仅占总能力的42%,10万吨以上的企业数量不到总数的10%.同时,目前我国制盐工业工艺技术及装备相对落后,产品品种少,劳动生产率低下。突出表现在大中型海盐企业的机械化率仅6成,远远低于国外同类行业的机械化水平;生产面积平均单产也只有国际先进水平的1/4.澳大利亚一个300万吨的海盐场只有120多人,而我国100万吨的海盐场却不少于4800人。漳浦盐场年产能仅5万吨,可职工总数高达2400多人。
更为严峻的是企业的产品销售必须按照盐业管理部门指定的省内区域、既定的销售价格,在计划体制约束下按部就班进行销售,而且货款回笼也要经过盐业公司监控、资金得先通过市级盐业公司账户,经核实和抵扣各种专款及费用后才能按期低价与盐场结算,由此形成了多级核算、层层缩水的非正常企业财务结算方式,延缓了企业的资金回笼速度。
运转不畅的盐业体制和现行税赋过重的现状,让企业很难从盐税新政获得走出困境的财力支持和帮助。目前盐业尚属于困难行业,国家还应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解决长期以来盐业税赋过重的问题,对原盐生产企业遭遇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或是歉收严重的年份,国家应该考虑给予减免部分或是全部的盐业专款,以扶持企业走出困境。同时,企业还要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技术创新,通过调增职工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等渠道来增加生产成本、减少利润、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实现盐税下调带来的最大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