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西崇左市国税局以宁明县为试点,探索加强松香行业税源管理的新办法。1月~7月,宁明县国税局征收松香行业增值税765.77万元,在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3的情况下,税收同比增长82.87%;税负率也由上年同期的2.24%提高到4.66%.崇左市盛产各种优质松树,松香生产在当地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然而,由于该市松香种植面广量大,税源难以控管,税收流失较重。去年,崇左市松香行业税负率平均不到2%,远低于广西壮族自治区3.84%的平均税负。该局经过调查研究,重点加强收购统一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把好收购松脂过磅支付款环节和松香生成环节,严格监控企业收购入口和产品出口两个关口。
在收购环节,该局通过建立电子网络监控系统、规范企业收购发票使用等措施,强化松脂收购环节的过程监控。该局研发了松香企业收购发票机控开票系统,连接企业、国税管理监控点和银行三方。当企业发生收购业务时,企业将收购发票的相关信息,如出售者、总重量、单价等输入开票系统,银行根据企业传送的信息支付收购款给脂农,税务机关实时进行监控。
在产品出口环节,该局实行银行转账来兑现收购款项的办法监控企业实际收购数额。银行与税务机关机控开票系统联网,当企业发生收购业务时,收购业务信息便在机控开票系统中反映出来,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对系统的过磅单信息与支付脂农松脂款信息进行比对。凡是实际收购与支付款项不一致的,不准开具统一收购发票。同时,该局在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器,严格监控企业的生产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