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南京海关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个人可免税携带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数量现在有了明确规定。
南京海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纳入监管范围的有:摄影底片、绘画、剪贴、手稿、手抄本、复印件及其他含有文字、图像、符号等内容的货物、物品,载有图文声像信息的磁、光、电存储介质。根据《监管办法》,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以下;单碟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如果超出了这些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海关将对超出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南京海关驻机场办事处的盛科长特别提醒,有的出境旅客会携带盗版图书或音像制品,有的入境旅客则会携带在国外购买的生活片,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三级片,这些都是不允许的,海关一旦查出将予以没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