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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万宁市出台耕地占用税及契税重点清查方案
核心提示: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日期:2007-9-11

  近日,万宁市发布《万宁市耕地占用税及契税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安排,万宁市将从8月到11月,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耕地占用税、契税清查工作。

  清查的重点范围,一、耕地占用税。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占用的耕地、各国营农(林)场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进行乡村及农场道路建设、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临时占用耕地不到一年但无法恢复耕作的、临时占用耕地超过两年的。二、契税。投资开发项目承受土地及房屋权属转移的、商品房权属转移的、非本单位职工购买集资建房或非本单位职工以建房单位职工名义购买公有住房的、未经国土、房产部门批准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以预购的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国营农(林)场职工或非农场职工购买和集资建房或以预购的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这次清查重点对象,耕地占用税重点清查万城、东澳、长丰、礼纪、大茂、后安、和乐、龙滚地区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以及1987年4月1日以来各国营农(林)场占用耕地建房(包括办公大楼)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等;契税重点清查万城地区以及国营农(林)场职工购买的普通住房。

  方案要求各镇、各农场、市直属有关单位要在全市范围里大造舆论氛围,宣传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严格执法《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及耕地占用税、税条例。认真做好税法宣传与解释工作,以增强纳税意识与法律观念为目的。各纳税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按时完整提供纳税申报资料。

  为了加强对耕地占用税及契税清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市里决定成立万宁市耕地占用税及契税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李时军副市长担任组长,要求各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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