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张弘力日前表示,今年正式实施的新《企业财务通则》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打造了一个新的、更加富有活力的平台,也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奠定了制度基础。
我国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与旧通则截然不同的是,新《企业财务通则》实现了财务管理观念的重大转变,由国家直接管理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转变为指导与监督相结合,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指引,既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制度创新,同时也为各级财政部门对企业财务实施有效管理,创建了制度性平台。按照要求,新《企业财务通则》正式颁发后,各地财政部门在认真组织做好新《企业财务通则》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的同时,还要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确保新《企业财务通则》的顺利实施。 为此,财政部近日在北京举办了由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和财务负责人参加的新《企业财务通则》高级研讨班。
张弘力副部长在研讨班上说,新《企业财务通则》对在我国实行了10多年的企业财务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和创新,主要包括功能创新、观念创新、体制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6个方面。
他指出,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主要从5大方面采取了改革措施,一是改革财政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方式。财政管理企业财务重在指导、管理、监督、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体现为:制定财务规章制度和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检查企业会计报表质量,实施财务评价,监测财务运行状况。 二是明确了政府投资等财政性资金的财务处理政策。三是改革企业职工福利财务制度。将原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项目统一改为按照规定比例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按照基本医疗与补充医疗、基本养老与补充养老、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实行不同的财务政策,相应停止按工资总额14%提取职工福利费的做法。四是规范了职工激励制度。五是强化了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新的《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和财务预警机制。在涉及有关资金管理、资产营运、利润分配的条款中,也体现了控制财务风险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