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9月10日获悉,财政部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对节能环保型汽车零部件实施的关税优惠政策,这项政策将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加以完善之后,争取年内出台并实施。
有关负责人表示,优惠政策将采取“以车确定零部件”的方式,确保享受进口关税优惠的零部件真正被用于节能环保型汽车,同时保证消费者能真正获得实惠,从而增强消费者对节能环保型汽车的购买意愿,促进消费。同时,政策设计部门将从节能和环保两个方面设定技术指标,对节能环保型汽车零部件进行界定。具体而言,节能方面拟采用汽车的燃料经济性指标,环保方面则将采用汽车的排放指标。
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对我国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的限值管理比较规范和完善,因此关税优惠暂时只考虑对乘用车设定节能技术要求,将来随着节能标准体系的逐步完善,再扩大车型范围。
此外,由于汽车企业进口零部件品种繁多,为了对享受进口关税优惠的零部件进行有效管理,关税优惠政策拟以零部件清单方式公布享受关税优惠的零部件范围,对进口清单内的零部件给予关税优惠。有关部门今后将根据汽车技术发展的变化,对清单范围进行适时调整。
根据目前的政策设计,享受关税优惠的具体车型将主要考虑汽油车、柴油车、混合动力车、两用燃料车、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和燃料电池客车等。酒精代用燃料汽车未被列入此次享受关税优惠的范围之内。目前酒精代用燃料生产仍以粮食作为主要原材料,尽管使用这种燃料的汽车确实较为节能环保,但在目前粮食生产、供求紧张的情况下,不宜将酒精代用燃料汽车纳入优惠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