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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10月起全面开征新车船税 车辆缴税可对号
核心提示:
来源:现代金报 日期:2007-9-25

  备受有车一族关注的新车船税标准终于浮出水面。宁波市财税局昨天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了宁波市车船税税额标准,该标准将原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统一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宁波市将于10月1日起按新标准全面开征2007年度车船税。

  车辆如何缴税可“对号”

  记者注意到,宁波市车船税税额标准调整了车船税税目分类和税额标准。车辆分别按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八个类型确定年税额。

  其中,载客汽车类按大型客车(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中型客车(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小型客车(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微型客车(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四类。大型客车为每年每辆540元,中型客车为每年每辆480元,小型客车为每年每辆360元,微型客车为每年每辆240元。

  载货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年每吨60元,摩托车按每年每辆60元。

  此外,宁波市车船税税额标准还明确,船舶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年每吨3元,净吨位201—2000吨的每年每吨4元,净吨位2001—10000吨的每年每吨5元,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的每年每吨6元。

  宁波按起征点执行

  如果你是普通私家车的车主,今后每年需缴纳的车船税将比往年多260元。根据宁波市财税局此次公布的标准,普通私家车载客人数一般小于或等于9人,为小型客车,其对应的应征税额为每辆每年360元。而宁波市原先执行的同档次车船使用税标准为每辆每年1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指导标准,小型客车的车船税标准为每辆每年360元—660元。”宁波市财税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宁波的360元这一起征点征税标准是最低的。据介绍,此前北京等地出台车船税税额标准,每辆私家车每年需缴税480元。

  10月1日起全面征收

  据了解,宁波市新出台的标准对车船税的征收管理也作出了具体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宁波市车辆拥有人或使用人在投保交强险时,由收取交强险的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对不需要投保交强险,但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车辆和船舶,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车船税。

  根据“宁波标准”,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所在地。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的车船税,由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无法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各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

  此外,“宁波标准”还规定,对2007年已按原税额标准纳税的车船,由纳税人自行向主管征收机关申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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