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再任职养老金免征个税额外工资将根据任职方式按不同政策计税
陈伯今年63岁,原是某中学教师,60岁时从学校退休,每月领取2600多元的养老金。去年,市区一家培训机构聘请他为辅导班的语文教师,月收入3000元,年底多发一月工资作为年终奖。
他想知道这部分个税是如何计算的。
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干部、职工取得的退休工资,免纳个人所得税。因此,陈伯每月2600多元的退休金不需缴纳个税,工资条上“个税”一项指的是他在培训机构任职所获收入需要缴纳的个税。
根据规定,单位聘用离、退休人员,如果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税: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据了解,陈伯与培训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因此陈伯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即每月应缴纳税款115元。如果陈伯与培训机构没签劳动合同或者不符合其他的三项条件的话,他每月所得就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即平日每月需缴纳个税440元,年底双薪时当月需缴纳个税960元。时报记者李杉通讯员地税宣
个案解析
如果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1600元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00-1600)×10%-25=115元
3000元年终奖可与当月的3000元工资薪金收入分别计算税款,具体计算如下:
第一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000/12=25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第二步:计算陈伯取得年终奖金应纳个税额
应纳个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000×5%=150元
如果按照“劳务报酬”计税:
根据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费用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因此,陈伯平时每月需要缴纳的个税为:(3000-800)×20%=440元
年终那一个月,陈伯劳务报酬收入为6000元,应缴个税为:6000×(1-20%)×20%=960元 |